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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童案後小孩找不到新學校?專家提3解方,接住家長轉學的需求

親子天下

更新於 2023年06月17日08:33 • 發布於 2023年06月17日08:33 • 陳奕安
虐童案後小孩找不到新學校?專家提3解方,接住家長轉學的需求

新北市板橋一所私立幼兒園(下稱 A 幼兒園),日前傳出疑似餵食幼童安眠藥事件,至今驗出8名孩童身上有藥物殘留,引起家長恐慌。事件爆發後,該園業者公告園所將於7月底歇業,新北市教育局則裁定園所於6月12日起廢止設立許可,讓園內65名孩子的安置成為問題。

孩子就讀A園所小班的江姓家長日前出席記者會時控訴,孩子已確認驗出巴比妥(屬三級毒品)相關藥物反應,但目前是學期中,孩子退學也難以立刻找到新學校就讀,他除了希望相關單位主動協助進行藥物檢驗,也希望政府出面,安排孩子轉學。

類似狀況也發生在今年5月,台北市內湖某私立托嬰中心(下稱 B 托嬰中心)發生多起幼兒虐待事件,遭北市社會局開罰,勒令停辦1年。律師吳沂錚負責部分家長對該起案件的訴訟,她說,有家長向她分享,自己發現孩子同樣受害後,馬上為孩子請假,但沒後援支持,短期內也找不到好的托嬰中心或保母接手,「最後只好再送回這間托嬰中心,家長只能不斷安慰自己『這裡雖然發生兒虐,但現在有社會局介入緊盯』」。

近期兩起幼托機構發生大規模不當對待事件,讓許多家長繃緊神經,就怕孩子遇到惡質托育園所、幼兒園。同時,也凸顯台灣目前面對園所突然停業,幼兒與家長有大量轉園、轉托需求時,缺乏應變處理機制的現況。

虐童案後寶寶急轉出,家長為何陷送托困境?

《親子天下》整理學前領域專家意見發現,在有臨時轉托轉園需求時,家長與孩子將會面對幼托容量不足、政府沒有緊急安置規定與流程等兩大困境。

幼托容量不足,造成家長在業者停業後,很難立即找到下一間園所。吳沂錚就曾經協助家長轉托,她把內湖區所有托嬰中心的電話都打過一輪,「但現在內湖的托嬰中心幾乎全滿!」,全中心近70個寶寶的送托成為難題。

在幼托領域工作逾20年的全國教保產業工會理事楊秀彥說,2021年高雄曾爆出托嬰中心集體不當對待事件,7名孩童疑似被托育人員捏臉、打嘴巴,業者因此遭處停業3個月,有超過30個寶寶急需送托。但正值學期中,有口碑且收費便宜的準公托、公托全額滿,加上當時高雄的臨托據點不足,許多孩子只能由家中長輩、或家長辭職自行照顧。

至於幼托園所停業後的處理流程為何?北市社會局婦幼科長粘羽涵表示,目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中,確實沒有明文規定相關處理機制,也未明確指出業者、政府機關應提供哪些協助;法規上,目前僅有《私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第13條第一項,規範機構需要在停業前提出申請,並提出對於收托兒童與員工的安置計畫。

粘羽涵指出,以近期的內湖 B 托嬰中心不當對待事件為例,社會局只能援用該法條,要求被裁處停辦的托嬰中心,對師生接下來的去處進行安置計畫,搭配社會局派員監督、同步協助後續安置。

協助轉托轉園需求,專家提3解方

當園所不當對待兒童,反而讓家長與孩子陷入送托的困境,相關機制應該如何接住緊急轉托、轉園需求?輔仁大學兒童與家庭學系副教授涂妙如認為,即使尚無明確法規,地方教育局、社會局仍應承擔作為主管機關的責任,以介入緊急安置、媒合托育機構⋯⋯等完整的配套手段,協助家長。

解方一:積極盤點空手保母、協助教保員到其他托嬰中心任職

「盤點空手保母是一個做法。」靖娟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說,當公托、公幼都額滿,或許不必拘泥於孩子仍要送托機構;在事件發生時,政府可以快速透過居家托育中心,盤點有哪些保母手上的托育兒童名額未滿、能夠接手托育工作,並協助家長與保母接洽;且尋找合適保姆進行送托,對於未滿2歲、有長期托嬰需求的寶寶來說相當適合。

除此之外,知名臉書專頁「靠北惡質幼兒園」版主詩婕(化名)也指出,有部分托育中心業者受限於人力,實際收托名額小於核定收托人數,「有的中心核定收托人數其實有上百個名額,卻因為無法招募到足量教保人員,實際上僅收托不到50名幼兒」。

然而,在違規的托嬰中心裡,尚有未涉案的教保人員或保母,她建議,若政府能媒合這些人,暫時進入附近核定收托人數尚未額滿的機構,收托原本園所的幼兒,將有益於舒緩當下的送托需求。

解方二:佈建公共臨托,度過「緊急過渡期」

「再過3個月我家孩子就能上幼兒園,但現在家裡真的沒有後援」、「其他托嬰中心要2週後才能收托⋯⋯」對於家長與孩子需要緊急但非長期送托,政府該怎麼做?楊秀彥直言,「當各個不同行政區都有臨時托育據點,才比較可能接住家長的緊急需求。」

楊秀彥分享,2021年高雄托嬰中心集體不當對待事件發生時,市府提供臨托空間與資源,並找來合格保母,讓有意送托的家長能夠選擇臨托,最後由2個臨托據點、臨時收托共6名孩子,提供家長找下一間園所的緩衝時間。

楊秀彥觀察,經歷原本幼托機構發生不當對待事件後,不少家長會對幼托環境產生不信任感,對於通常未加裝監視器的居家送托(如保母),易有較多疑慮。在此情況下,通常位於親子館的公共臨托,環境相對公開透明、會有其他親子家庭出入,孩子也有機會跟其他小朋友一起玩,或許就是一個送托選擇。「現在高雄臨托據點增加至12個,萬一發生意外,我們就能很快接住家長孩子的需求。」她說。

對此,楊秀彥呼籲,臨托等彈性友善的公共托育資源,需要政府持續佈建。她也提醒,在規劃、建設公共托育的同時,政府也應該留意不同地區的資源平均問題,提高家長送托的接近性、便利性,才可能在關鍵時刻支持育兒家庭的真實需求

對於臨時托育的需求,托育政策催生聯盟發言人黃喬鈴也指出,更彈性的育嬰假制度同樣能協助家長;家長在孩子0~8歲階段,最容易遇到臨時突發狀況,但現況下,育嬰留職停薪僅能於孩子3歲前申請。她建議,育嬰假應該涵蓋孩子0~8歲階段,讓家長面對突發狀況時能夠兼顧工作與育兒。

解方三:加強定型化契約內容,對違規業者課責

除了政府應該要站出來協助家長轉托、轉園,詩婕認為,業者也同樣有責任,不能找理由開脫。然而遺憾的是,粘羽涵提到,翻開行政院訂定的「托嬰中心定型化契約」會發現,定型化契約內容固然規範了業者在收托幼兒期間的責任與義務,卻缺少托嬰中心在損害兒童身心,或歇業、停業、終止經營後,給兒童與家長的保障,只要求業者需「通知」家長、提供「適當」轉介的托嬰中心。

粘羽涵認為,若定型化契約中能夠增加對於業者的責任,要求業者為經營問題負責,承擔家長轉托後增加的費用,對家長來說更有保障,也能減輕育兒家庭在事件中受到的損害。

此外,涂妙如也指出,政府應該在契約上多加著墨,譬如在與業者簽約時就約定好,由公辦民營、準公共化、或以標案方式委外經營的托育機構,在發生兒虐事件時應該如何因應、負起哪些責任。她也提醒,公部門對於托育機構必須從嚴把關、執行充足的監督輔導機制,才能從頭避免兒虐事件發生。

當幼托園所因虐童案遭停業,犯錯的是違規業者,無辜孩童與育兒家庭不該連帶受害。讓每個孩子安心長大,是政府不能忽視的任務;除了業者應負起相應責任,政府也必須提出後續的安置與配套措施,才能避免家長和孩童陷於無處可去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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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幼兒園專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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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劉映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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