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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勞動節、教師節訂國定假日?內政部:公教人員與勞工放假日數已趨一致

Yahoo奇摩即時新聞

更新於 1天前 • 發布於 1天前 • Yahoo奇摩新聞

朝野立委與民團籲政府將五一勞動節及教師節定為國定假日。內政部今天(24日)表示,目前全國統一放假日共11日,再加上周休二日,全年放假數為115日至116日,符合立法院89年附帶決議規定,目前公務人員與勞工的全國紀念日及節日放假日已漸趨一致;鑑於紀念日及節日增刪、名稱及放假日數等問題涉及範圍廣泛,未來將持續徵求各方意見努力凝聚共識。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21日與跨黨派立委舉行記者會,呼籲政府今年落實勞動節及教師節放假,並予以法制化。

內政部發布新聞稿指出,目前規定應放假的紀念日及節日共有九個,除春節假期三日外,其餘各節日都是一日,合計全國統一的放假日共11日,再加上周休二日,全年放假日數為115日至116日。

內政部指出,為配合公務人員自民國90年起實施周休二日,立法院於89年三讀通過《公務員服務法》第11條修正條文時附帶決議,要求保留民俗節日,將部分紀念日及節日改為只紀念但不放假,使全年放假總日數達到115日至116日。因此,內政部配合修正《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將部分紀念日及節日調整為只紀念不放假,目前已符合立院法附帶決議規定。

此外,為保障國人放假權益,內政部也在103年修正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規定紀念日及節日的放假日逢例假日一律補假。又隨勞動基準法於105年修正後,規定勞工實施一例一休,目前公務人員與勞工的全國紀念日及節日放假日已漸趨一致。

內政部強調,目前全年實質總放假日數為115日至116日,符合立法院89年附帶決議的規定,也是歷年來會商政府機關及工商團體共識。鑑於紀念日及節日增刪、名稱及放假日數等問題涉及範圍廣泛,社會各界有不同意見與期待,未來將持續徵求各方意見,並努力凝聚共識。

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規定,全國應放假之紀念日及節日包括: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農曆除夕、春節、和平紀念日、兒童節、民族掃墓節、端午節、中秋節及國慶日,其中春節放假3天,合計放假11天;另勞動節,勞工放假1天。

編輯:秦穎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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