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立委罷免提議書送件中選會!罷免名單、程序、門檻一次看
〔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農曆春節期間,「大罷免」如火如荼展開,截至本月5日,全台已有20個罷免團體遞交第一階段罷免提議書,國民黨包含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首席副書記長王鴻薇等19人,藍營也祭出「以罷制罷」行動反制,首波鎖定民進黨立委吳沛憶。大罷免浪潮從何而起?何時將進行罷免投票?本報整理罷免程序與名單,一起了解事件進展。
大罷免浪潮從何而起?
去年12月20日,國民黨與民眾黨在立法院聯手通過《公職選罷法》、《憲法訴訟法》、《財政收支劃分法》等三大爭議修法,其中《公職選罷法》規定罷免提議人、連署人名冊須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引發罷免連署門檻加嚴等爭議。
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召開記者會提出「國民黨41區立委應該全部罷掉」主張,原先各界對大罷免持觀望態度,但年前藍白大幅刪凍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引爆各界怒火。
「罷免傅崐萁們」的呼聲因此迅速高漲,各地罷免團體相繼成立,春節期間,全台掀起「大罷免」浪潮;面對綠營及公民團體的罷免行動,藍營則以「以罷制罷」回應,並鎖定雙北、台中及高雄等多民綠委展開罷免行動。
罷團為何搶年後開工日遞件?
立法院雖去年底三讀通過《選罷法》連署加嚴條款,但直至1月24日年假前一刻才將修正案送交行政院,行政院火速決議提出覆議,並於2月2日將覆議文件送抵立法院,立法院今將協商覆議案表決日期。
依據「公職選罷法」第131條,本法修正施行前已發布選舉公告之選舉,或已向主管選委會提出之罷免案,仍適用修正前規定。換言之,即使新法覆議失敗、經總統公告,已提出的罷免仍可適用舊法,因此許多罷團在本屆立委就職週年後的首個工作日趕赴送件。
盤點已被提議罷免立委
罷團3日遞交的提議名單均為國民黨立委,包括北市王鴻薇、李彥秀;新北葉元之;桃園牛煦庭、涂權吉、魯明哲、萬美玲、呂玉玲、邱若華;新竹鄭正鈐;南投游顥、馬文君;台中顏寬恒、廖偉翔、黃健豪、羅廷瑋;雲林丁學忠;台東黃建賓;花蓮傅崐萁等19人。另外,藍營青年軍組成的罷團5日遞交民進黨立委吳沛憶罷免提議書。
中選會表示,截至5日為止,中選會收到的罷免案送件數為21案,其中20案為立委罷免案,1案為市縣長罷免案(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
罷免三階段:提議、連署、投票
罷免共分為3階段。第1階段「提議」:由原選舉區選舉人提議,提議人數需有原選區選舉人總數1%以上。中選會收到罷免案提議後,應於25日內完成提議人名冊查對,並將名冊交由地方選委會於20日內查對;以2月3日遞交的罷免案來說,中選會必須於2月28日前審定完畢。
第2階段「連署」:由原選舉區選舉人連署,連署人數需有原選區選舉人總數10%以上,立委、縣市長等罷免案徵求連署書期限為60天,且連署人不得與第1階段提議人重複。
第3階段「投票」:依現行規定,有效同意票數須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4以上,即通過罷免案。若投票結果遭否決,該位被罷免人的剩餘任期內,均不得再對其提議罷免。
罷團人士估夏天決戰罷免
罷團相關人士受訪表示,1階提議書僅需選區選舉人數的1%,相當容易越過門檻,二階連署需達原選區選舉人總數10%,為艱鉅挑戰,非都會區缺乏人潮聚集點,屆時可能透過「垃圾車路線」等策略推動。
熟稔選務人士指出,依罷免時程推算,首批送件的罷免提議書最晚在2月底審核通過,提案罷團必須在60天內完成第2階段的連署罷免,並在5月初送件審查,最快在今年夏天7、8月將決戰罷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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