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犯買房後收押 房子過戶 屋主要不回賠慘
台中一名張姓男子前年賣房,以1250萬賣給倪姓男子,沒想到對方在銀行對保當週,因詐欺案遭羈押禁見,銀行拒絕撥款,但是產權已過戶,張姓男子錢拿不到,房子也要不回來,提告求償,近日判決出爐,法院認為賠全額,不是恢復原狀,但倪姓男子還需要賠償,其他詐欺被害人約1千多萬,等於房子遭法拍,張姓男子只能依比例索賠,還是無法拿回全額,只能認賠。
台中一名張姓男子前年,將3房1廳3年輕屋齡公寓,以1250萬賣了給倪姓男子,沒想到是惡夢的開始。
當事被害人張先生:「很倒楣,法律站不住腳,房子要不回來,我還要幫他賠錢。」
張姓男子說前年7月,他透過房仲依1250萬賣給倪姓男子,對方交了250萬頭期款,也向銀行成功申請對保,雙方簽署履約保證書,但就在最後一週銀行交款之際,倪姓男子就因涉嫌詐欺案,被法院羈押禁見,名下財產全被扣押,帳戶也遭凍結,銀行拒絕撥款,導致張姓男子錢拿不到,房子也過戶了拿不回來。
當事被害人張先生:「詐欺的那一千多萬,那一千多萬就是從我法拍那邊去取,再去跟(詐欺)其他被害人分配。」
事後張姓男子提告民事求償,希望依履保合約恢復原狀,把房子過戶回來,然而官司經過2年多,法院卻認為賠錢而不是恢復原狀,判倪姓男子賠原屋價1250萬,但這位倪姓男子被判詐欺,財產包含房子共1千多萬全被扣押,但這些錢要跟其他詐欺被害人依比例索賠,最終還是會賠錢。
當事被害人張先生:「因為這樣子(拒繳房貸)我信用破產,因為繳完還是買方的。」
而當時賣房手續未完成,所以張先生持續繳房貸,但繳到最後不是自己的房子,就乾脆不繳了。
非當事律師潘思沄:「判決確定就已經有既判力了,所以這個部分可能就沒辦法再救濟。」
其他律師認為判決已定,加上尋求救濟時機已過,恐怕張先生只能無奈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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