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至少150公分」寬 交通部標準新路型曝光!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交通部今天(5日)公布去年整年交通事故統計,去年行人死亡人數較前年減少14人,但仍有366人名行人死亡。交通部長陳世凱今天說明,今年特別要求「增設人行道」,新建道路一定須有人行道,市區人行道淨寬至少得有150公分。
陳世凱指出,繼去年改善全台危險路口799處之後,今年的主要重點在於人行道設置,至少要增加80公里的人行道;在現有人行道的拓寬和改善,許多路段人行道常可見到被其它設施和障礙物阻礙、影響行人通行,「連娃娃車都無法通過,更別提輪椅」。
陳世凱表示,交通部訂定道路設施、人行道改善指引,「現在不只要求不只是改善,也要求人行道要增加長度」,今年目標要增加80公里人行道,此外也將檢討人行道寬度和設置庇護島。行人穿越道要是長度超過25公尺以上,就應設置行人庇護島,而行人庇護島寬度要超過1.5公尺。
不同道路有不同的規範,根據交通部訂定的指引,以新建道路的人行道增設要求來看,公路與市區道路共同使用路段要設置人行道;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是內政部,主要道路、次要道路及服務道路應設置人行道;農路主管機關是農業部,若有設置人行道的空間,可視需要營造無障礙空間及高齡友善動線規劃,建議最小寬度為90公分。
另外,經人口密集處、醫療院所、學校、機關、鐵路場站、捷運場站或航空站應設置人行道、行人徒步區或交通寧靜區;既有道路拓寬和改善時,也需依規定評估增設人行道。
留言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