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前通霄鎮長陳漢志 認罪減刑

中華日報

更新於 2024年08月07日13:37 • 發布於 2024年08月07日13:37

苗栗縣前通霄鎮長陳漢志涉貪,昨日二審改判他有期徒刑五年,可上訴。(記者陳金龍翻攝)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苗栗縣前通霄鎮長陳漢志被控於一0八年鎮長任內,利用公所經辦太陽能光電業者申請專區等案,索討一0七萬元回扣;經檢方依貪汙罪起訴,苗栗地院一審判他應執行有期徒刑十年,經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七日二審改判他有期徒刑五年,可上訴。

陳漢志就任通霄鎮長之初,與前公所機要秘書等人,共謀於投標期間向有意投標的光電廠商要求賄賂,先向林姓光電業者要求賄賂但未達成共識,接著又向有意願投標的蔡姓業者要求賄賂,蔡男則回應,得標後會知道禮貌,形成期約賄賂合意。

陳漢志被控於一0八年九月二十七日鎮公所決標給蔡男所屬公司後,蔡男則分別於一0八年十二月間及一一0年四月十三日,分別交付三十六萬元、七十一萬元給陳漢志。全案經苗栗地檢署偵辦後,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罪嫌將陳漢志等人起訴。

苗栗地院一審審理後,宣判陳漢志涉犯不違背職務要求賄賂罪及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分別處有期徒刑七年六月、八年,應執行有期徒刑十年、褫奪公權五年,扣案犯罪所得一0七萬元沒收。

案經上訴台中分院審理,合議庭審酌,陳漢志於偵查中自白,且繳回犯罪所得,符合貪汙治罪條例減刑規定。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嘉義水上犬隻繁殖場遭爆黑心養殖 63隻品種犬全數沒入

民視新聞網
02

逢甲大學榕樹壓死碩士生校方獲「不起訴」!母痛訴:知道樹生病卻不處理

TVBS
03

警察提離職繳回假槍彈 保二報請北檢偵辦

自由電子報
04

新/造謠中華隊打假球!三重男向全國球迷鞠躬道歉

EBC 東森新聞
05

民眾送紅包謝清潔隊春節辛勞 竹市轉贈社會救助金

中央通訊社
06

夫妻遊杉林溪墜谷天人永隔 親友震驚錯愕

EBC 東森新聞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