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知被分手真相!男搶女友手機刪IG兩千名粉絲 慘賠36萬
嘉義縣一名25歲的何姓男子,因不滿曾一起同居的蔡姓女友要求分手,於2021年8月晚間10時許,埋伏在蔡姓女子位於新北市新店區的住家,趁對方開門之際闖入,搶走女友手機刪除2、3千張私人照片、竄改社群軟體帳號密碼,還刪除女友IG2千多名粉絲,案經台北地院審理後,依侵入住宅罪、強制等罪,合併判處何男拘役100日,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
起訴書指出,25歲的何姓男子和蔡姓前女友曾一起同居,但2人感情生變,何男不滿蔡女要求分手,於2021年8月18日晚間10時許,埋伏在蔡女租屋處門口等候,趁著對方不知情開門之際,隨即闖入屋內,搶走蔡女的智慧型手機,阻止她報警及離開現場。
隨後何男又憑著先前記憶蔡女的手機密碼圖形,在未取得同意下,解鎖登入,查看其LINE、Instagram通訊軟體中與他人的對話紀錄,並篡改LINE帳號及IG密碼,刪除私人照片2、3千張。當月19、20日,何男又用iPhone手機,登入蔡女的LINE帳號,將對話紀錄複製,並且登入IG帳號,刪除其IG內之粉絲好友2000餘人及IG貼文至少15則訊息。
檢方偵查後,認為何男涉犯《刑法》無故侵入住宅罪、強制、無故入侵電腦或其相關設備及刪除電磁紀錄等罪嫌,依法起訴。至於搶走手機行為,是否涉犯搶奪罪,何男供稱因當時他很在乎前女友,之所以拿走手機只是想看前女友有沒有和別人聯絡,目的在於了解分手真相,而他將手機帶回家1、2小時就主動將手機送到警察局。檢方確認後,認為何男確實沒有想將手機據為己有的意思。
全案經台北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何男行為實屬不該,但考量他坦承犯行之犯後態度,已和前女友達成36萬和解,及目前從事外送員工作、每月收入約2萬元等家庭生活經濟狀況,並衡量其犯罪動機、目的、手段、所生危害等一切情狀。依侵入住宅罪,判處何男拘役20日、強制罪處拘役20日、無故入侵他人電腦相關設備罪拘役30日、無故刪除他人電腦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罪拘役50日,應執行拘役100日,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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