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按摩師噁問妹子「你下面白白的」還把臉湊上去 下場慘了
一對母女於去年3月前往桃園龜山一間按摩店消費,不料女兒在按摩時遭到按摩師楊男掰開雙腿,強作猥褻情事,還問她「舒不舒服」。女兒事後不堪受辱,憤而提告,法院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楊男有期徒刑1年。
判決書指出,女兒於警詢中證稱,因為同事介紹才會去這間店按摩,時間大約1年左右,每個月會去2次,事發當天14時許,預約好楊男幫她推拿,進入推拿室之後先換好衣服等候,當楊男開始按摩時,先做她固定會痠痛的地方。
女兒指出,楊男說,她胸部周圍有乳酸堆積需要推一推,讓氣管會比較好呼吸,她猶豫一下便答應可以推拿胸部附近,楊男就把她衣服打開,並把內衣往上掀開,當時是正躺狀態,他的手掌就從外胸圍推揉到胸口,重複大概6次左右。
女兒指出,接著楊男就告知她要按摩下半身,就把她的褲子、內褲脫掉,又未經她同意,強行掰開雙腿,跟她說私密處有白白的東西,要幫她擦乾淨,接著就把臉湊到私密處,儘管她強力反抗,但對方卻裝作沒不知道繼續洩慾,還問她,「舒不舒服」。
媽媽於審理時證稱,事發2天後女兒告訴她在按摩時,被楊男舔下體的事,她聽了之後非常生氣,發了一封簡訊去罵楊男,隔天就帶著女兒去報案。
楊男則辯稱,有舔私密處的行為,但否認強制猥褻,因為在按摩時聊天聊到吃感冒藥要多喝水,否則白帶很多,所以要幫對方看一下才脫她褲子,脫掉之後告訴她白帶很多,用毛巾擦一下。
楊男說,她大腿上有白白黏黏的東西,對方說她有擦乳液,他就說舔舔看,對方也說好,但不能插進去,所以都有徵求對方同意,舔完之後對方還讓她按摩,之後媽媽也讓他按摩1個小時,這段時間都沒有反映他有強制猥褻。
法官審酌,被告上開所辯,均屬事後卸責之詞,不足採信。本件事證明確,被告對告訴人為強制猥褻犯行,足堪認定,依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1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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