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男子阿賢(化名)是後備軍人,退伍後他遷出戶籍地,還離家出走2年,連手機號碼也換成空號,而他卻未依照戶籍地居住,也沒有申報實際居住地址,因此根本收不到教召令,最後遭桃檢發布通緝。阿賢在2024年被警方盤查時逮到,法院依後備軍人意圖避免召集處理,居住處所遷移,無故不依規定申報,致使召集令無法送達,判處阿賢2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根據判決,阿賢原本設籍於桃園,他明知自己是後備軍人,居住處所遷移變更時,應依相關戶籍法規申報異動登記,但他竟意圖避免召集處理,於2021年4月16日退伍後遷出戶籍地,並與家人斷絕聯繫,不僅未按戶籍地居住且無故未申報實際居住地址。
桃園市後備指揮部所核發,指定阿賢應於2023年7月24日到新竹縣寶山鄉新城集會所報到,接受精誠甲字第231003號教育召集訓練,教育召集令送達阿賢原設籍地後,由於阿賢根本不在那,因此其母代為簽收。然而,阿賢已離家2年,手機號碼還變成空號、多次連訪都無法聯繫,阿賢依法遭函送。沒想到,阿賢於2024年在高雄被警方盤查發現其通緝身分,隨即押解北上桃檢歸案。
桃園地院審理,阿賢身為後備軍人,任意遷移住居所而無故不依規定申報,致使教育召集令無法送達,影響國家兵役動員與召集,其所為實屬不該;考量其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最終因阿賢後備軍人,意圖避免召集處理,居住處所遷移,無故不依規定申報,致使召集令無法送達,處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