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元旦開始托育補助發放至未滿3歲!申請細節一次搞懂

媽媽寶寶

發布於 2019年12月31日10:28

衛生福利部社家署副署長張美美表示,公託幼兒園能夠照顧孩子人數有限,不少家長反應滿2歲幼兒無法順利進入幼兒園,以致產生照顧困擾,有些人因此必須離開職場。

為此,衛福部與教育部協調,在幼兒滿2歲、未滿3歲期間,如果送公共托育、準公共保母或準公共托嬰中心,仍然可以獲得每月托育費用補助,讓家長安心工作,孩子教育也可順利在銜接就讀幼兒園前。

已請領育兒津貼不必重新申請

為了便民,只要在108年12月31日前持續送公共托育或準公共保母、托嬰中心且正在領取托育補助,或是已經請領2~4歲育兒津貼的家長,就不用重新申請。

至於已送公共托育或準公共保母、托嬰中心,但尚未申請托育補助,或變更送托對象 (如托嬰中心轉送托保母、幼兒園轉送托保母),以及目前領取育兒津貼等家長,可在109年1月1日後,向托育所在地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提出申請。

張美美指出,只要有托育事實,家長可以在109年3月15日前提出申請,就可以追溯自109年1月1日生效。托育費用補助將直接匯入家長指定帳戶,減輕育兒經濟負擔。

另外,為鼓勵身心障礙者使用日間照顧服務及投入職場,促進身心障礙者社區參與,衛福部自109年1月1日起,放寬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機構服務使用者可請領生活補助費,而此類身障者在求職期間的所得,依社會救助法規定可以免計入家庭總收入核算。

此外,申請相關補助審查條件中的不動產限額規定,依社會救助法公告標準,由108年650萬元調整為706萬元,預估約有4000餘人受惠。

張美美說,在身心障礙日間照顧機構接受服務的民眾,如果有經濟困難,可持身心障礙證明及國民身分證,向戶籍所在地的鄉 (鎮、市、區)公所提出申請,經審查符合低收入戶 、中低收入戶或家庭總收入及財產在一定金額以下者,即可獲得生活補助。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親子相關文章

01

新春溫暖首播!《南瓜報告》陪孩子在推理中學會思考

藝點新聞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