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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水泥封閉管道間讓2樓頻發霉 法官判她要讓人進去修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21年03月22日07:05 • 發布於 2021年03月22日07:05

高雄市某公寓2樓吳姓住戶因浴室、臥室天花頒頻頻發霉產生壁癌,認為是3樓楊姓住戶用水泥封閉管道間,導致積水滲進去水泥結構所致,但要求3樓楊姓住戶修繕都未獲得正面回應,一狀告上法院;高雄地院現場勘驗後,依據土木鑑定結果,判決楊女應允許吳女入屋修繕。

吳女、楊女分別住在同棟公寓大樓的上下相鄰住屋,住在2樓的吳女因屋內頻頻發霉,不堪其擾,請來土木技師鑑定後,發現是吳女屋內的管道間被水泥封閉,導致封閉處積水,滲入兩屋之間的水泥結構導致。

但吳多次請楊女修繕,始終未獲得正面回應,吳認為管道間是楊女專屬,要負起修繕責任,去年一狀告上法院,要求楊女依鑑定結果修復,且修繕費14萬餘元要自行負擔,若拒絕修繕,也要允許吳自行雇工入內,但修繕費由楊女埋單;由於長期受積水困擾,楊女另外求償10萬元精神損失。

案經高雄地院審理,楊女到院時喊冤,強調水泥管道間非她專用,是屬於公寓共有部分,且不是她用水泥封閉管道間,鑑定結果也沒說明漏水源自哪裡,不應該由她負責修繕跟費用。

地院承審法官審理時,專程跑到這棟公寓大樓勘驗,經地院請來土木技師鑑定,確認漏水原因是吳女房屋公共管道間積水,若要修繕,則是將管道間樓板開孔,設置不鏽鋼盛水托盤,托盤底部連接軟式導管,將排水導流入2樓臥室的廁所排放就可以解決。

法官調查發現,雖然吳女主張管道間是楊女專用,但一般公寓公共管道都設有住戶共用管線,屬於共用性質,且吳也沒有其他證據,證明管道間是楊女專用,沒有立場要求楊負起修繕責任以及精神慰撫金。

法官最後認為,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爭議管道間封閉位置與楊女同一樓面,若要依照鑑定結果修繕,必須經過楊女房屋才行,因此最後判決要求楊女應容許修繕工人入屋,並依據技師鑑定結果修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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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地院法官認為楊女住戶與漏水管道間屬於同一樓層,因此要求楊要開門允許吳女入屋修繕。記者張議晨/攝影
高雄地院法官認為楊女住戶與漏水管道間屬於同一樓層,因此要求楊要開門允許吳女入屋修繕。記者張議晨/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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