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檔墾丁「撿鹿角」帶回家!網炸鍋:無違法 墾管處、警要查
日前,一對情侶到墾丁撿拾鹿角,甚至還帶著鹿角搭高鐵,當成戰利品一樣帶回家,將過程PO網炫耀,引起網友熱烈討論,質疑是否違法,不過這對情侶檔則是在網路上替自己辯駁,而墾管處則表示,國家公園內有2處區域,不可以撿拾標本,要釐清兩人撿拾地點在哪,若有違法將要開罰。
當事人:「你看看,我在墾丁找到梅花鹿角了。」
女子手拿鹿角開心合影,寫下不枉費來墾丁爬山,甚至還把鹿角當成「戰利品」搭高鐵帶回家,PO網炫耀後立刻引起熱議,就有網友質疑,難道沒有違法嗎?而女子面對質疑,打電話詢問警方。
女子vs.警方:「所以梅花鹿的角,其實在墾丁國家公園,也是可以撿的?它就是一個無主物丟到路邊的,你就,所以等於就是在撿垃圾這樣子?對啊,呵呵呵,我想說我被罵了。」
原來女子日前和男友到墾丁撿鹿角,在網上掀起討論,最初警方回應並無違法,但墾管處表示,在國家公園的生態保護區和特別景觀區,兩個區域內撿拾標本屬於違法,不過情侶檔貼文回嗆網友,不想公開地點,是因為秘境不想讓別人知道,還澄清撿拾地點不在違法區域,強調是在一般管制區,已經離開墾丁國家公園。
墾管處副處長陳俊山:本案已經移請保七總隊第八大隊查處,將依行政程序通知到案說明至現場比對,如果是在生態保護區或特別景觀區,將依國家公園法第17條處予3千元的罰款。
情侶檔不斷在網路上強調,撿到鹿角的區域是一般管制區,撿拾行為沒有受到法律限制,不過網路輿論吵翻天,到底真相如何,警方還要持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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