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退休老師登觀霧檜山巨木步道墜谷亡 夫提國賠這原因敗訴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25年04月26日05:30 • 發布於 2025年04月26日05:30

張姓退休教師在觀霧國家森林遊樂區檜山巨木步道失足墜谷死亡,其夫吳男認為該處步道極陡卻無設防有疏失,要求國家賠償815萬。新竹地院審理認為,事故地點無設置或管理欠缺,張婦墜落原因與設施設置無相當因果關係,判吳男敗訴。

吳男主張,妻子張婦2023年6月6日上午8時許,與友人行經檜山巨木步道登山口約500公尺處,於下坡枕木階梯段不慎失足,從陡峭邊坡墜落約140公尺深谷身亡。事發地點步道僅寬約1公尺,一側為陡坡且前後長達19公尺無任何防護設施,認為步道沿途其他坡度較緩地段尚設有護欄或牽繩,惟事故處坡度極陡卻無設防,顯有設施設置疏失。

吳男委請專業登山教練現場勘查,重演石塊滾落測試,證明該處坡度極陡且極易導致快速滑落。他並指出,事發點前方設有木柵欄,顯示管理單位自知鄰坡危險性,卻放任事發段落無防護措施,導致妻子無可挽回墜落身亡。

此外,步道入口標示強調「賞心悅目」、「良好健行步道」,卻未充分警示步道難度與危險,涉嫌誤導遊客,遂依國家賠償法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與精神慰撫金共計815萬277元。

林業署新竹分署指出,事故地點為自然度較高的第二類步道,依現行法規,步道寬度0.9至1.2公尺屬符合標準,事故地點測得斜率也未達須設護欄標準。且依國家步道系統設計規範,高海拔山區步道以低強度設計、盡量維持自然環境為原則,不應全面設置護欄,避免破壞山林景觀與生態。

林業署另強調,步道沿線已有多處設置「注意落石」、「步道濕滑」、「請勿攀附繩索」等警示標誌,並於網站、導覽摺頁明示檜山步道為「3顆星」中高難度路線,已善盡警告義務。林業署認為,張婦於下坡行走時中途轉身回頭,未專心留意腳步才導致失足墜谷,事故主因在於個人行為疏失,與公共設施設置無關。

法官認為,事故現場為自然山區步道,步道本身路幅、斜率符合相關規範,並無設置或管理上的缺陷。據警訊筆錄,張婦因轉身回頭留意友人,未專注於下坡行走,才不慎失足,認定事故與步道本身設施無直接因果關係,駁回吳男之訴。

秒讀即時話題不費力 點我加入聯合新聞網好友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WBC】台灣棒球遭日本震撼教育 創下經典賽史上3大紀錄

上報
02

北市前議員春節期間突神隱 陳建銘自曝生怪病

太報
03

老爸過世2天就動手!孫子提光「1317萬阿嬤養老錢」還把她鎖門外

鏡報
04

超甜美「舉重精靈」出事了! 酒後痛毆同居女友 法院判決曝光

壹蘋新聞網
05

被認證「誰都會暈」名媛劉怡萱 謝典霖3字盛讚卻「突急切割」

民視新聞網
06

賓士男「載妹買餅」被叭暴走!警「見3舉動」說話了

民視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