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29歲役男爽喝啤酒開車上路…損害國軍形象!法官「1原因」不給緩刑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2025年01月08日00:23 • 發布於 2025年01月08日00:24

記者陳弘逸/台中報導

29歲現役軍人酒駕遭逮,法官認為他影響國軍形象,對法律及軍令嚴重漠視,不予緩刑,判5個月有期徒刑。(圖/PIXABAY)

▲29歲現役軍人酒駕遭逮,法官認為他影響國軍形象,對法律及軍令嚴重漠視,不予緩刑,判5個月有期徒刑。(圖/PIXABAY)

南投縣29歲林姓男職軍去年在台中市酒駕遭攔查,酒測值達每公升0.72毫克,涉犯公共危險罪送辦,雖林男認罪、無前科,但法官認為,各機關對一再宣導酒駕危害,且他的行為違反軍紀,影響國軍形象,對法律及軍令嚴重漠視,不予緩刑;審理後,判5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南投29歲林姓男職軍2024年7月4日晚上,喝啤酒過量,酒駕行經台中市大里區仁化路與美群北路路口,於5日凌晨,因行車速度忽快忽慢,遭警攔檢盤查,經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72毫克,涉犯公共危險罪遭移送。

警詢及偵訊時,林男都坦承犯行,被檢方依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之公共危險罪起訴,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由於林男為現役軍人,改以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第1項第1款之現役軍人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罪來論罪。

對於酒駕犯行,法官認為,政府各機關對酒醉駕車危害性以學校教育、媒體傳播等方式一再宣導,為時甚久,林男仍酒駕危及往來人車之生命、身體、財產安全,更違反軍紀,影響國軍形象,對法律及軍令嚴重漠視,不予緩刑。

地院審理後,將林男依現役軍人犯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之罪,處5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未成年請勿飲酒,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立即加入《三立新聞網》LINE官方帳號,給你最新焦點話題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獨/南韓集訓、我們拜拜!童子瑋帶代表隊祈福挨轟 球界怒:把球員當競選團 

CTWANT
02

快訊/北市嚴重事故…車輛失控撞行人釀3傷送醫!肇事駕駛重傷不治

三立新聞網
03

悚!倒垃圾竟遇橫禍 新竹垃圾車後斗「噴彈」重擊阿嬤 後腦撞地重傷

三立新聞網
04

快訊/非洲豬瘟!造假照片、售染疫豬牟利 台中黑心豬農父子起訴

三立新聞網
05

獨家》檢察官林渝鈞涉放高利貸 基隆地檢署今搜索「自家人」自清

自由電子報
06

越南移工搭火車400萬現金丟了!真相扯出逾2億驚人內幕...主嫌逃了 

太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9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