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軍綜合處長張培凝涉嫌為中國發展組織,先是吸收前海軍計畫處上校組長何姓夫妻後,又企圖吸收其他軍官未遂。高雄地方法院一審審理時,認為張培凝意圖危害國家安全,雖其否認犯行,不過仍依《國安法》判處有期徒刑3年10月。後來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高分院仍維持原判,張培凝仍不服再提上訴,最終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港商謝錫璋受中國「中央軍事委員會政治工作部聯絡局廣州聯絡局」指示,自民國86年起來台,以宴飲、球敘、免費海外旅遊等方式接觸台灣現、退役軍官,而中國籍金主曾昭峰則提供資金並陪同會晤,2人目前遭通緝中。民國95年,張培凝結識謝錫璋後遭吸收,開始在台發展組織,民國97年間,張培凝引介前海軍司令部計畫處上校何姓組長與妻子莊姓女子結識謝錫璋,成功吸收何姓夫妻,協助接觸現、退役軍官。
民國97年至103年間,張培凝又以透過免費旅遊與中共官員招待等方式,引介多名軍官與謝錫璋會面,包括前海軍陸戰隊指揮部政治作戰室上校政戰韓姓副主任、前國防大學于姓中校隊長、退役海軍陸戰隊陳姓副旅長與退役海軍申姓副司令等。另外,102年至106年間,何姓夫妻也以同樣方式引介退役海軍梁姓中校、現役海軍黃姓上校艦長以及現役海軍沈姓少校編裝官。
然而,遭拉攏的軍官因有警覺而婉拒招待或自行支付費用,導致最終發展組織未遂。民國108年6月,檢方展開調查,不過謝錫璋早已離境,而張培凝與何姓夫妻則被查獲,並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等罪起訴。高雄地方法院一審審理時,認為張培凝意圖危害國家安全,雖其否認犯行,不過仍依《國安法》判處有期徒刑3年10月,而何姓夫婦因坦承犯行,分別判刑10月及3月罰金刑。
後來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高雄高分院仍維持原判,不過考量何男犯後態度佳,因此宣告何男緩刑4年,而張培凝仍不服再提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另外,張培凝因不服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命其繳回新台幣772萬餘元退休俸而提出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判決敗訴,此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