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神一哥」涉侵吞家長9萬5贊助款挨告 一審判無罪:故意事證不足
曾摘雅加達亞運自由車項目銀牌國手、藝人「151」林彥君被封為「車神一哥」的老公江勝山,被控擔任越野自行車教練侵吞家長贊助活動費9萬5000元,遭桃園地檢署依侵占罪嫌起訴,法官審理後認為侵占故意事證不足,江獲判無罪,全案可上訴。
起訴指出,江勝山自2018年8月起擔任魏姓小選手的越野自行車教練,藉由臉書社團「快樂夥伴」主辦各項自行車比賽或活動,魏姓家長表示,為了支付孩子至加拿大比賽期間餐費,於2019年7月31日匯款2萬元;贊助2020年6月21日舉辦「文漳盃自行車賽」,當年分別於4月22日、5月15日及6月8日,分別匯入3萬、1萬5000、2萬不等金額,指定用於工作人員的工資、活動餐飲、活動競賽獎品、以及補貼江勝山父親油資和投入活動的工作損失等;贊助2020年7月25日舉辦「柏杭盃越野自行車競賽」匯款1萬元,魏某指控,以上款項皆遭江私吞。
審理時,江勝山否認侵占,關於餐費部分,他認為提告的魏姓家長所匯的餐費是「贈與」,既然這筆錢是送他的,就屬於他的財產,法官根據雙方通訊軟體的對話內容,認為這說法並非沒有根據,因此難以認定江勝山主觀上有侵占這筆錢的意圖。
針對社團贊助費用部分,法官認為檢察官提出的證據,不排除江勝山和魏姓家長間對於這筆贊助款的「目的」和「用途」有認知上差異,家長可能認為這筆錢有特定用途,但江所理解的用途卻不同。
此外,本案除了提告家長單一指述外,沒有其他積極證據可證明江確實未將家長所匯款項用於社團活動的相關支出,認為檢察官未能提出足夠且明確的證據,應判決被告江勝山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