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籲建不適任教練查詢系統 教育部:暫無法源依據、朝修國體法明定
〔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人本教育基金會今天偕同立委與受害者家長召開記者會,指新竹縣1名黃姓教練對7位學生犯猥褻罪,但縣府未說明有無普查過黃過去任職學校,且該名教練在民間場館任職,觸及兒少可能更多。立委張雅琳主張應建置不適任教練查詢系統,教育部回應,因涉及個資,目前沒有法律依據,未來朝修正國民體育法方式明定。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表示,新竹縣1名黃姓教練過去至少對7位學生犯猥褻罪、權勢性騷擾罪,已由高等法院判決在案;但黃不只在4、5所學校任職,也擔任過4所以上民間館場的教練,可能藉此接觸更多學生,即便黃姓教練性侵認定屬實,學校卻以保密為由只普查女學生。
此外,馮喬蘭指出,花蓮也有1名李姓教練,民國107年曾對未滿14歲的學生性交、猥褻遭判刑,學校已將其解聘且終身不得擔任教育人員,但李卻仍在民間俱樂部擔任總教練。她說,李去年4月被撤銷運動教練執照,但同年花蓮縣長盃羽球錦標賽上仍列為教練,今年5月甚至帶團赴日比賽,縣府還發新聞稿大力讚揚,痛批此事荒謬至極。
「這不是漏洞,而是破口。」張雅琳說,運動訓練不只在學校,在工作室、俱樂部一樣有教練,主張應建制不適任教練查詢系統,並將兒少工作證納入國民體育法中,確保指導兒少運動的教練都接受過保護訓練。陳培瑜也說,體育署應站在社會公益角度揭露狼教練資訊,撤照後應積極公告。
教育部體育署副組長戴琬琳回應,上述2案目前均是撤銷教練證且終身不得聘用,已將註銷教練證的名單函知給地方政府,並轉知學校、體育場館等;至於不適任名單查詢涉及個資,現階段各個單位可從教練證查詢系統,查詢聘僱對象是否具備合格教練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