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法五週年:現狀、教訓、建議
香港國安法實施5年,主權移交28年。昔日自由、法治、繁榮、幸福,今日專制、黨治、蕭條、迷惘。香港已無自治,紅色恐怖橫行,自我審查猖獗。三層惡法(國安法、舊惡法、23條),國安凌駕,蠶食鯨吞,共禍深化。
一、公民社會被破壞,自由生活已無存。人與人之間的信任消減,結社自由蕩然無存。目的就是要「原子化」整個社會的人際關係,方便中共極權操控。近百個民間組織、數十個媒體被迫解散。教協、職工盟、香港牧者聯會、北區睦鄰教會、香港基督徒學會,相繼解散或停運。612人道支援基金終結。見山書店關閉。香港語言學會、香港資訊科技人員工會、多個社區組織解散。公民集會權利被取消。64、612、71、721、831、101都是敏感日子。禁止任何有意義的示威遊行。預防性拘捕和審查橫行。
二、政治組織被清除,選舉制度人大化。羅織47人案黑獄清洗。選舉制度被改寫,要求變相只有被准許才得參選及當選。立法會已成香港人大。真普選聯盟、民主動力關閉。公民黨、民主黨、社民連先後宣布解散,獨剩民協孤存。全港各區人事以黨控的區議會、三會、關愛隊情蒐、鎮壓、改造。
三、新聞自由被鎮壓,獨立媒體奮力挽。香港新聞自由全球排名從2002年18位降至2025年140位,惡化嚴重及迅速是世界之最。記者被拘捕、起訴、定罪、囚禁。蘋果日報倒閉,黎智英面臨劉曉波般的悲壯命運。立場新聞關門,鍾沛權、林紹桐被囚。在內:眾新聞、傳真社、Channel C等結束;香港自由新聞社、獨立媒體、集誌社、ReNews、法庭線等勉力前行;香港記者協會仍在努力運作。在外:因其他因素,如水雜誌、自由亞洲電台停運;綠豆、追新聞、光傳媒、稜角,以及未來成立的新媒體,仍在發光。最近,更有消息流傳,政府已指令新聞媒體「四不講」(的士和網約車爭議、外賣員權益、皇后山瀝青事件、大富豪夜總會重開)。換言之,即使是一般民生問題,都已成為香港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的禁區。
四、司法制度被改造,國安法官敲紅槌。法庭拒絕保釋、堅持羈押成為了常態,國安法官不允許陪審團審判,定罪率幾乎100%,起訴前得拘留長達16天。最近,特區政府更推動監獄規則修例(限制不符合法定目的的探訪、限制與指明個別法律代表聯繫、限制個別專職教士探訪在囚人士、限制會見私家醫生、禁止候審被告食私飯或穿私服),訂立罪行禁止抗拒或阻礙懲教署人員執行職務,移送在囚人士除用手銬外可以用特首批准的機械束縛器具。香港已經進一步與中國人權狀況趨同。
五、紅色恐懼日常化,洗腦教育續深化。「光復香港」、「願榮光歸香港」成為了禁語、禁旗、禁歌。奏國歌時,背對國旗,立即被捕。空服員服務中國客,動輒被投訴。國安機關鼓勵香港人互相檢舉,開設舉報熱線,隨時上綱上線,全城噤若寒蟬。推廣國安洗腦教育,清理中小學圖書館藏書,密集舉辦唱紅活動,從娃娃抓起。中學生發表「錯誤」言論後,被校方要求寫悔過書。國安嚴控社交媒體上發表的所有「敏感」言論。此外,當局持續加強「跨境鎮壓」:恐嚇、通緝、懸紅特定人士,打壓留港近遠親人及朋友,務求孤立、分化、惶恐、耗散。
六、經濟蕭條恆常化,港中融合續加速。百業蕭條,香港股市中資化,晚上9:30以後旺角幾乎沒有營業店舖。中國旅客大多窮遊,有些成為麥難民、海邊露營。此外,繼「港車北上」後,又有「粵車南下」:為達成「雙向奔赴」、「大灣區融合」,廣東省車牌的汽車車主,即使駕駛座方向相反、駕駛文明程度大異,也可申請來香港駕駛,早期每日100個名額,逐步擴大,可以申請預約成功及驗車後直入香港市區。這樣當然會帶來香港交通嚴重危機。
七、人口換血白熱化,專業人才多出走。許多香港記者、教師、學者、律師、會計師、醫師、護士、工程師、企業管理高層離開。許多中國移民和臨時工人湧進來。一減一加,甚至導致香港總人口竟然輕微上升。人口外流,實際上抹除了一批堅持反共、民主、抗爭的香港人(儘管不是全部人都如此)。留下來的人,由於財富稍遜、親情牽絆等各項理由留下,但因承受親友被拆散、坐看危城潰,也往往充滿被遺棄、遺忘、悲觀、失落的無力感。
八、文化語言被改造,身分認同被箝制。廣東話讓位給普通話,正體字讓位給簡體字。彌敦道、維多利亞公園、維多利亞港、麥理浩徑、皇后大道中,未來都可能要改名。香港茶餐廳被中國連鎖店取代。獨立書店逐漸消失,或艱苦勉力維持。香港電影被合拍片、國安審查,幾乎完全扼殺自由創意。警匪片、諷刺現實的喜劇,都是重災區。「香港人」已經成為政治不正確的字眼,現在竟要改稱「中國人」或者「中國香港人」。
上述八項現狀,看來似是悲觀。然而,我依然相信信念和希望的種籽,已經深植在很多人的心坎裏:在香港內,在香港外。我認為:移居到台灣或世界各地的香港人,其實都應該積極融入、認同、效忠、貢獻恩同再造的新國家。這種人生態度,完全無礙溫存與堅持上述我們對於香港前途的信望。如果能夠真正貫徹這種精神,到了關鍵時刻,不論早晚,香港未來終會有轉機。
台灣可以奮發有為,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香港的教訓,台灣要記取。不要讓今天的香港成為明天的台灣。香港只能示範一次。台灣應當「內除共諜,外抗極權」,在國防、民防、心防、政戰(輿論戰、心理戰、法律戰)、網攻、情報這幾方面加強精進。以色列的能力,是台灣的學習榜樣。關鍵還是:觀念、決心、行動。
(二)重申勸籲國民:如非必要,莫到香港。建議各級公務員(廣義)、立法委員及各級民意代表,以及公營事業主管人員,非經國安審查及特別批准,不得往赴中港澳。加強違法罰則。回台後必須誠實詳盡報備。任何假交流之名,行接受中共統戰之實的人士,必須被依法調查,加強刑罰,貫徹執行。民主的問題,往往不是用更大或最大的民主解決,而是用法治解決、觀念端正、文化改良。
(三)台灣對於香港人因政治原因來台的專案居留定居政策制度,是建基於現行《港澳條例》第18條,一方面絕對不得成為移民捷徑,另一方面應長期維持,因應香港人權惡化,拯救真正有道之人,配以國安嚴審,不因政黨輪替或人事變動而受影響。
(四)台灣未來對於香港人一般移民(居留定居)政策的任何改變或收緊,在維護台灣國家安全、反滲透、嚴防洗人口、合理化對中國、外國、港澳不同移民門檻的前提下,我都樂見其利。同時,對於香港來台移民,我認為行政機關應該堅持「信賴保護原則」(已經取得居留證的居民,有意在若干年完成若干條件後申請定居者,都應該適用舊制,而非新制),以及「清晰透明原則」(標準清晰,有效可行,事前預告,平等適用,貫徹執行,恪遵法治)。另外,我建議可以考慮適當減輕在台灣就學畢業後在台灣工作以取得定居的難度、條件、時間。
(五)鼓勵香港人願意認同台灣、愛惜台灣、守護台灣,樂意與這個國家和社會共同打拼,對抗境外敵對勢力的威脅。對於這些從香港來的舊住民、新住民,都應給予平等待遇與眼光,在自由、民主、法治的社會中,開展幸福生活。另外,從中央到地方各級,行政、議會、法院,都應配置足額、及格的粵語(香港話)通譯專業人員,以孚需求,匡扶有需要的香港新住民,維護人權平等。
※作者為政治評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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