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鄭天財涉收賄數百萬元,讓多家廠商人馬掛名辦公室特助,協助業者施壓公務機關,今年8月間北檢諭令200萬元交保並境管;另外,營建署前道路工程組長張之明任內涉透過鄭天財辦公室牽線,收賄高達7567萬餘元,北檢求刑25年,監察院認定違失情節重大,監察院通過彈劾,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監察院今(17)日發布新聞稿指出,張之明涉犯不違背職務收受廠商賄賂及不正利益,一般洗錢、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等罪,且收受賄絡及不當利益超過7500萬;另外,課長詹加欣同樣涉犯不違背職務收受廠商不正利益罪,2人核有重大違失。12月10日,監察院13位審查委員全數通過監察委員蔡崇義、王美玉、賴鼎銘提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根據監察院彈劾案文,張之明為國家高階文官,但不思廉潔自持,見為各地方政府撰寫補助申請計畫的廠商利益龐大,認為有利可圖,遂利用其職務上獲悉之計畫評選、審核重點及最新趨勢等重要資訊優勢及核決權限,接受賄絡及不正利益,包括廠商飲宴、有女陪侍之飲宴及性服務等招待,總計高達7567萬235元,又有洩密、發生婚外情等違失,嚴重損害政府補助及採購事務之公平性,經北檢起訴,除涉犯刑罰法律外,亦有違公務員服務法。
詹加欣部分,彈劾案文指出,詹加欣熟稔工程預算及補助流程,但竟接受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的廠商飲宴招待36次,其中部分飲宴有女陪侍及性服務,對特定廠商為個別指導,損害公務員名譽及政府信譽,經北檢提起公訴,除涉犯刑罰法律外,亦有違公務員服務法。彈劾案文指出,前瞻計畫為國家重大政策,攸關民生基礎建設,但兩人身居要職卻對特定廠商為個別指導,從中獲取賄賂或不正利益,且違失行為已長達多年,犯行明確,情節重大,有懲戒之必要,爰提案彈劾,並移請懲戒法院審理,依法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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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幫滅火「戒嚴文」?鄭天財喊戒嚴是保護台灣 黃揚明:就是有豬隊友愛背鍋
留言 15
wen cheng
讓世界看見台灣的詐騙集團~貪官集團!
加油蟾蜍們。
11小時前
Kennie Chen
民進黨 少數不服從多數 執政還要走上街頭 違法釋憲 司法權限縮立法權 用民主反民主
以其人之道 還治其人
民進黨要程序正義 實質審查
行政院以後送來的預算 法案 給民進黨滿滿的程序正義 扎實的實質審查 就慢慢審 功聽會 協商 一場一場開下去 慢慢拖 看誰比較急
22小時前
吳昇達
只有民進黨的零頭,不及格,缺乏臺灣價值。
7小時前
Henry wu
這個數字連高端一個噴嚏都不到,煎茶院就是煎茶院!
4小時前
李朝興
民進黨又開始找踮腳人物了,民進黨官員多少貪污腐敗瀆職,監察院查了沒
5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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