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Michelle Lin
親愛的女兒,
前一封信提到我曾經有過的愛情,不如我們繼續說下去。
我正式的初戀發生於大學一年級,剛離開家、剛開始探索世界的時候。在此之前,我就讀一所女子高中。高中生活有許多煩惱、忙碌和學習,但沒有一項和男生有關,因此我可以誠實地說,上大學前,我對於怎麼和男生相處一無所知。
如此情況之下,我念了一所幾乎沒有女生的大學,每天進出工學院系館女廁還得自己開燈,生活的生態差異巨大,其實滿荒唐好笑的,讓我跌跌撞撞地努力適應新生活。或許當時身旁其他同學覺得我天性開朗,交朋友沒問題,但我自己內心很清楚,我老是不知道該怎麼說話、如何應對才能給人「混得很好」的感覺,為此深感苦惱。
就在這時,我喜歡上了一個男生。
誠如先前說過的,他來自首都,是個生活在台灣流行文化核心區域的男生,活潑、開朗、會說話,和土氣又笨拙的我完全不一樣,散發著截然不同的氣質。他的穿著不是我喜歡的品味,談吐似乎不夠書卷氣,但說實在的我又懂什麼,只是個連微風廣場都沒逛過幾次的鄉下書呆子。這樣的我,並不真的相信自己的判斷力。反之,我喜歡他的模樣,非常渴望能夠得到台北男生的認同。我想當時的我把這份渴望表現了出來,毫無保留地。
「讚美我吧,肯定我吧,說我漂亮吧。」我在內心大聲呼喊。
可是怎麼著,似乎沒得到我想要的回應。
我喜歡的那個男生,不如我想要的那麼喜歡我。
對大學女生而言,這是很大的問題,而當時的我並不懂得如何「解決」。
首先,那個年齡的我不懂得如何討男生喜歡。其實好像也不懂如何討女生喜歡,我猜女生們也都不太喜歡我。那倒無所謂,當時的我眼裡只有我喜歡的那個男生,我只要他一個人喜歡我,那就足夠了。
我和那個男生經常並肩漫步校園,偶爾牽手。我們長時間說話,約在某個地方見面,但他除了說過我某一雙球鞋很醜之外,從未給過我竭力追求的肯定,甚至在海邊散步的某一晚,他也說不出喜歡我。
即便再不懂讀空氣,接收不了人與人之間無形的訊號,事已至此我也明白,他就是沒那麼喜歡我。
我喜歡他,他不喜歡我。
大家都發現了,我也發現了,怎麼辦有點傷人。
台灣文化裡,如果女生主動表現出比較喜歡對方的樣子,可說是某種有點丟臉的狀態,大家若拿妳開玩笑是完全符合文化標準與風土民情的。在台灣,女生的被動是個人價值的表現,因此我的喜歡,加上我的被拒絕,非常丟臉。
於是我傷心了一陣子,和我當時最好的朋友做出一系列不堪回首的失戀傻事,闖了各種又蠢又瘋又好笑的禍。某一天起床,我突然頓悟!
「他不喜歡我,就算了。」我突然這麼想。
彷彿天堂灑下一道明光,莫名其妙突然明瞭這一切和我的自尊好像沒什麼關係,不喜歡我那就不喜歡,我再喜歡別人不就行了嗎?我總還能喜歡上別的人吧。要知道,我就讀的是理工大學的工學院,系上我們這年級有五個女生,一百個男生。
一百個男生。
我們系的大學部有四個年級,工學院有數個系,工學院之外有電資學院和理學院,統統都是男人窩,總共到底有多少男生我還得拿計算機出來才有辦法算。男生的數量基本上拿來建立一支軍隊應該都足夠了,假如我出面統御他們,攻下新竹市政府指日可待,到底為什麼為區區一個小男生傷心呢?難道不是因為我涉世未深,搞不清楚狀況才難過嗎?我選妃都來不及到底在哭什麼?
想通的那一秒開始,我對自己說:「就這樣吧。」
語畢立馬開始正常生活,把我的精神專注在功課上,日子過得風生水起相當充實。我就是這樣的女生。如果我的愛情已經抵達了它能抵達的極限,那麼它就已經到了,無論我個人意願為何,這份愛情已經是完成形,那樣的話,我能接受。接受之後,我便放下。
今年的我已經四十歲了,時光飛逝,好不可思議。
現在回頭看以往的戀情,我覺得自己表現得非常好。當時的我,表現得就是「非常我」的做法,而那個男生,就是做他自己。我們各自對自己無比忠實,誠實地展現成長過程中的迷惘和無助。某方面來說,這份誠實是對彼此最大的尊重,也是能夠呈現給對方最好的狀態。
我在第一時間遭受拒絕,因此備感受傷。現在回看,覺得被拒絕真是很美的事情。缺陷才唯美,不順利的戀愛才是最完美的那場戀愛呀。因為被拒絕,我才有機會目睹自己的傷心難過,以及轉頭而去時帥到不行的背影,因而更了解自己是怎麼樣的人,並且明白了自己性格中乾脆俐落的一面。
我是一個允許自己愛上別人的人,也是一個勇於讓故事在身上展開的人。
我渴望愛情,卻也接受愛情帶來的瑕疵與不完美。我欣賞不完美帶給我的感受。
希望這樣的我,能在女兒妳心中成為一個不錯的女人模板。等妳長大,開始品味愛情的成與敗時,我的故事若能陪伴妳度過快樂的白天和鬱悶的夜晚,那就好了。
愛妳的媽媽
留言 1
nan mo mi li duo
不喜歡到會加害於你(妳)嗎?!若是這種,這種壞人絕對會付出應有代價的,只是氣在時間拖延,報應來的沒那麼快!!最怕自己糾結浪費生命
08月07日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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