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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乳變成大小奶還得乳腺炎 醫師賠女20萬

NOWNEWS今日新聞

更新於 2017年10月30日13:48 • 發布於 2017年10月30日13:57 •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有一名游姓女子曾進行過2次隆乳手術,但仍對胸部不滿意,2012年進行第3次隆乳手術升級罩杯後,竟過敏發燒2個禮拜,還發生嚴重的「大小奶」,身材走樣;游女去醫院檢查後,才知道左乳已併發乳腺炎,氣得狀告法庭,向施刀的王姓醫師索賠80萬。案件上訴二審後,法官認為王姓醫師沒有事先告知手術風險,且手術紀錄、病例草率簡陋,判王姓醫師須賠20萬元,全案定讞。

《自由時報》報導,判決書指出,游女隆乳手術都是在同一家美容診所進行,但透過「自體脂肪」隆乳2次後,游女仍對胸部大小不滿意,因此希望能植入鹽水袋,讓胸部「升級有感」,但診所卻建議她再進行一次「自體脂肪」隆乳手術。雖然游女一開始擔心自己大腿已沒脂肪可抽,手術難以見效,但經王姓醫師勸說可改抽臀部脂肪後,游女便卸下憂慮,於2013年3月進行「自體脂肪」隆乳手術。

沒想到手術後,游女竟過敏發燒2個禮拜,且還出現大小奶,讓她覺得越來越不對勁,雖然王姓醫師說左乳情況「正常」,是右乳隆乳無效,只要再進行一次手術,就能將雙乳調成一樣大;但身體不適的游女同年7月底去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檢查後,才發現手術不當造成感染又延誤治療,左乳已併發乳腺炎,身材走樣的游女因此氣得狀告施刀的王姓醫師,並向他索賠80萬元。

王姓醫師在法庭上表示,游女的感染症狀與手術無關,手術並無過失,且鑑定報告書也無法證明感染與手術有因果關係;台中地院一審認為,一般人都能預見手術有感染風險,王姓醫師並無違反醫療常規之處,且游女無法舉證手術過失之處,判決游女敗訴。

但案件到了二審發生大逆轉,台中高分院認為,整形醫師應告知患者施刀風險,避免患者因欠缺併發症風險資訊而下決定,由於該間美容診所與王姓醫師沒在術前告知風險,且手術紀錄、病例資料十分草率簡陋,違反醫療倫理,因此改判王姓醫師須賠償20萬元,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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