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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年買樂透、刮刮樂要注意!財政部曝「少做1件事」恐讓獎金變少

食尚玩家

更新於 2025年02月05日02:00 • 發布於 2025年02月04日16:00

過年期間許多人會買彩券試手氣,為了中大獎,有些人也會找親朋好友一起集資購買,對此,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提醒,民眾集資購買彩券時,應妥善保存集資證明文件,包含出資者資訊、購買細節等,並建議拍照留存。這不僅能作為中獎分配依據,更可避免被誤認為贈與行為而遭課徵贈與稅。

集資買彩券中獎免付贈與稅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根據「遺贈稅法」規定,「贈與」是指財產所有人無償給予他人並獲其允受的行為。農曆春節期間親友集資買彩券,中獎後按出資比例分配獎金的情況,並不屬於贈與行為,因此無須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申報贈與稅。

集資購買應留存證明文件

台北國稅局強調,民眾集資買彩券時,應妥善保存相關證明文件,包括出資者姓名、出資金額、購買日期、地點,以及支付款項證明等資料。建議將這些文件拍照,提供給所有出資者留存,不僅可作為中獎後分配獎金的依據,也能在日後提供給國稅局查核,證明這是獎金分配而非贈與行為。

中獎獎金運用需注意稅法規定

台北國稅局特別提醒,民眾使用中獎獎金時須留意相關稅法規定。若1年內贈與他人的財產總值超過免稅額244萬元,必須在超過免稅額的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向稽徵機關申報贈與稅。如有任何稅務相關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直接聯繫當地國稅局尋求協助。

▲若1年內贈與他人的財產總值超過免稅額244萬元,必須申報贈與稅。(示意圖,圖片來源: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台北國稅局

網址:https://reurl.cc/r34p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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