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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四童過馬路違規遭開單嚇哭!家長怨「不能先勸導?」 警方回應了

TVBS

更新於 2022年09月28日03:31 • 發布於 2022年09月28日03:31 • 張士哲
小四女童過馬路違規遭警方開單。(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小四女童過馬路違規遭警方開單。(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一名小學四年級的孩童,因過馬路違規遭到警察開單,家長不滿上網抱怨「真的有這必要嗎?不能以勸導的方式嗎?」,並且說該名女童回家後被嚇到一直哭,直批「政府真的有缺錢缺成這樣嗎?」,此議題也引發網友熱議。

有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發出一張被開立的紅單照片,只見紅單中當事人的出生年月日,年份顯示民國102年,換算下來僅9歲。原PO表示家中孩子國小四年級,在新北市板橋「未依專用號誌指示穿越道路」遭到警察開單,該名家長不滿表示:「國小四年級被開紅單,真的有這必要嗎?不能以勸導的方式嗎?一個小女生被嚇到回家一直哭,好像犯了大錯,政府真的有缺錢缺成這樣嗎?」

對此,不少網友認為「如果今天不開這張罰單,難道要等到出事了在哭鬧上社會版面嗎?小孩子不遵守交通規則跟大人都有密切關係,因為不會教,抱怨前先想想怎麼以身作則的!」、「錯就是錯,何不機會教育?你有身為家長的自覺嗎?」、「學個教訓吧,下次有可能就沒下次了」、「小四了,可以看得懂紅綠燈也會過馬路了,不小了」。

不過也有網友認為,警察有點小題大作,留言表示「這就是台灣的警察議員不敢開,專開小學生」、「應該先用勸導的吧!直接開單真的會讓小孩嚇到」、「小學生真的會留下一輩子的陰影」。

《TVBS新聞網》詢問開立罰單的信義派出所,證實確有此事。此外,新北板橋分局交通組長林泰亨也指出,關於沒有進行勸導,是由於此案行人違規並非屬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可勸導的項目內容。

此外,林泰亨表示,該案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5條之4,「未滿14歲之人違規,處罰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此案將另外送達家長告發單,以完備告發程序。林泰亨也呼籲用路人及行人,未依規定穿越馬路或闖紅燈的行為容易發生交通事故,也容易造成其他用路人的危險,請務必遵守「車輛慢看停、行人停看聽」的原則,以保障人身安全及避免發生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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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50

  • Pemo
    我覺得我覺得這個媽媽也不用大驚小怪小孩子小闖斑馬線是一件很危險的事情警察開罰單也是警告他來保護你的小孩 我看你是為了一張罰款而生氣 不是真的保護你的小孩
    2022年09月28日05:22
  • 自己小孩不教好憑什麼檢討警察?不要什麼都以小孩還小為由到處檢討別人好嗎?要不要說小孩會違規都是同學帶壞的?恐龍家長欸⋯⋯
    2022年09月28日04:42
  • 我是人,我反萊肉狂肉核食護食安
    馬路如虎口 國小四年級,遵守交通號誌學識與能力足足有餘 在發生憾事之前,警察防患未然,做得好
    2022年09月28日04:06
  • 劉小光
    我覺得開罰並不是主要的重點 而是讓小朋友更深刻明白為什麼會被罰 不然出了意外,再多的錢也沒用。
    2022年09月28日06:17
  • 李菲特
    差點撞上學童的駕駛表示:不開單,要我撞上去?
    2022年09月28日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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