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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

日本鬆綁福島核災後規定 核電機組服役可超過60年

法新社

發布於 2023年05月31日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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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新社東京31日電) 日本參議院全體會議今天通過核電機組可實質延役等的包裹修法,鬆綁從2011年福島核子事故後規定的服役60年上限。

據報導,修法前的原子爐等規制法規定,核電機組原則服役40年,若獲原子力規制委員會許可的話,最長可延役20年,總計最長服役年限60年。

這項規定是在日本2011年發生福島第一核電廠核子事故後,當時在野、現在執政的自民黨與公明黨都同意下通過。

今天參議院通過的包裹修法總共修正5法,分別是電氣事業法、原子爐等規制法、原子力基本法、用過核燃料再處理法,及可再生能源特別措施法。

修法將核電機組因接受審查、法院命令及行政指導等造成的停機時間排除在服役年限內,因此未來核電機組實質服役年限有可能超過60年。

修法也規定核電機組從服役起算30年後,每10年內必須確認機器及設備老舊狀況並制訂管理計畫,且須獲原子力規制委員會批准。修法還明確規定將活用核電廠達成穩定供電及實現脫碳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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