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針對穆斯林女性? 丹麥頒布「布卡禁令」累犯將囚半年

上報

更新於 2018年06月01日14:12 • 發布於 2018年06月01日14:12 • 吳洛瑩
丹麥國會31日通過法律,禁止穿著「遮臉」面紗,穆斯林女性的全身罩袍「布卡」(burqa)也遭禁止。(美聯社)

繼奧地利、法國和比利時之後,丹麥也於31日宣布禁止在公共場合穿著「遮臉」面紗,包括穆斯林女性的遮臉面紗「尼卡布」(niqab)和全身罩袍「布卡」(burqa),此舉遭到人權團體批為「沒必要也不符合比例原則」。

《衛報》(The Guardian)報導,丹麥國會以75人贊成、30人反對和74人未出席表決的情況下,通過中間偏右執政聯盟的提案。丹麥政府澄清,並未針對特定宗教、也未禁止包頭巾或是猶太教的「基帕」(Kipa)頭蓋帽。

即使如此,此項「服儀規定」仍普遍被稱為「布卡禁令」(burqa ban),主要針對穆斯林女性穿的長袍。相較於中東國家,很少數丹麥穆斯林婦女穿戴「全罩式」面紗。

由警察常識辨別是否違法 最重可處近5萬台幣

丹麥司法部長普爾森(SørenPape Poulsen)表示,禁令自8月1日生效後,警察將以常識判定是否違法,但允許民眾在「可識別的目的」前提之下穿戴「全罩式」裝置,例如天氣寒冷或是機車騎士的全罩式安全帽。

違法者可處1000丹麥克朗(約新台幣4709元),若是累犯可處高達一萬克朗(約新台幣4萬7089元)或是6個月的有期徒刑。

國際特赦組織歐洲區總監古利克(Gauri van Gulik)說:「所有女性都應該可以,隨意自由穿著能表達自身信仰或是身份的服飾。此禁令將對選擇穿尼卡布或布卡的穆斯林女性,帶來不利影響。」

自由人權國家管女性穿衣遭批

 

古克利認為,某些特定限制,為了公共安全而禁止穿著遮臉面紗或許合法,但是全面禁止的禁令不必要、也不符合比例原則,侵害言論自由和宗教信仰的權利。

他指出,若此法旨在保護婦女權利,那根本完全未達目標,反而是將女性對穿衣的選擇定位為刑事犯罪,牴觸丹麥宣稱要維護自由的宗旨。

延伸閱讀:【上報前進加薩】槍砲聲不斷 巴勒斯坦人照常過日子、享用開齋飯 

延伸閱讀:解開頭巾挑戰禁忌的抗爭 伊朗版羅莎帕克斯遭判刑

★快加入 《上報》 好友!看更多深度新聞★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際相關文章

01

有片/拔腿狂奔、飛彈在眼前落下!卡達民眾驚恐「一直有爆炸」

太報
02

哈米尼在哪裡?伊朗最高領導人住所驚悚照片曝光

自由電子報
03

鄰居報案救了他們!警破門驚見2童「餓到挖腐肉吃」糞便沾牆、滿地垃圾污水…

鏡報
04

獨家/以伊開戰!台灣夫妻「阿聯酋班機取消」卡杜拜:回不了家衰認賠

三立新聞網
05

伊朗若「封鎖荷姆茲」油價恐飆 150 美元!外媒揭:中國成最大苦主

三立新聞網
06

日本知名滑雪勝地斑尾高原驚傳雪崩 5遊客遭埋救出急送醫「有2台灣人」

CTWANT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6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