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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台南要求幫外送員保保險 牴觸中央法規…熊貓連贏三場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04月21日04:47 • 發布於 04月21日04:44

台南市議會通過台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外送平台Foodpanda(富胖達)未幫外送員投保汽車強制險及機車第三人責任險,被市府開出3張10萬元罰單,富胖達不服提起訴訟,高高行審理後,認定自治條例牴觸中央法令,一次撤銷富胖達挨罰的3張罰單。

台南市議會前年通過台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明定外送平台業者應為外送員投保汽車強制險、機車第三責任險及團體傷害險。

前年11月、去年2月及5月時,台南市政府認為富胖達未依自治條例規定,幫外送員投保汽車強制險、機車第三責任險及團體傷害險,各依違反條例規定,對富胖達開出10萬元罰單,3張罰單合計挨罰30萬元。

富胖達不服,主張條例涉及的保險內容會跨出台南市轄區範疇,應屬中央立法事項,自治條例內容已經牴觸憲法,應屬無效,何況平台並非機車所有權人,條例要求平台幫外送員投保,明顯牴觸中央法規,不應該開罰。

台南市政府挨告後則反駁,稱自治條例經行政院核定,行政院並未函告無效,應屬有效自治事項;另外,民間部分產險公司已推出汽車保險營業機車附加條款,供外送員或平台業者代理投保,與條例規範目的相符,對富胖達開罰合理。

高高行法院審理時,3張罰單各分案審查,其中兩案為同一法官審理,另一案則由另一名法官負責。

三案法官均認為,保險相關法規依憲法規定,屬於中央立法並執行的事項,另外,富胖達是否為要保人、與外送員是否具有勞雇關係,應依中央法令判定,不應由地方另訂解釋或加重負擔。

法官均認定,台南所訂的自治條例規定內容為中央立法並執行事項,不屬於地方自治團體的自治範疇,台南市府未經中央授權訂定條例,已違反憲法規定的法律保留原則,判決撤銷罰單。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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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政府訂定自治條例,要求外送平台幫外送員強制投保責任險,Foodpanda挨罰後提行政訴訟告贏市府。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台南市政府訂定自治條例,要求外送平台幫外送員強制投保責任險,Foodpanda挨罰後提行政訴訟告贏市府。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