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全員聚餐留守1人形同棄船 士官長下場曝光
〔記者劉禹慶/澎湖報導〕率隊外出聚餐,獨留1人看守登陸艇,形同「全員棄船」。服役海軍前梁姓士官長,因擔任駐艇官帶隊外出餐敘,獨留1名上兵看守,經督導官發現呈報上級,移送司法審判,經澎湖地方法院以違反陸海空軍刑法第42條第1項之長官擅離部屬罪判刑,處1年2月徒刑、緩刑3年,並向公庫支付6萬元,及接受3場法治教育,緩刑期間須付保護管束。
判決書指出,擔任海軍151艦隊登陸艇大隊運輸2中隊士官長的梁姓男子,2023年5月11日為澎湖縣馬公市整訓的「合茂艇」駐艇官時,卻未請假或辦職務代理交接手續,擅自帶隊離開艦艇外出餐敘,獨留1名吳姓上兵留守艦艇,直到當晚8時許才率隊返回,被夜間督導長官發現。
海軍認定梁姓士官長所為,等同「全員棄船」,因此依違反陸海空軍刑法移送澎湖地檢署偵辦;梁姓士官長偵查時坦承犯行,並於2024年7月4日退伍,被依陸海空軍刑法第42條第1項之長官擅離部屬罪、同法第35條第1項前段之擅離勤務所在地罪起訴,退伍後在民間造船廠工作。
澎湖地方法院5月19日審結完畢,法官依刑法第55條規定,從一重之長官擅離部屬罪處斷。經審酌梁男國中畢業後就讀軍校的教育程度,事發時是艦艇駐艇官,應在艦艇待命以應付突發狀況,竟無視部隊紀律,有虧職守,實屬不該。考量梁男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可,且無前科,目前每月收入約4萬元,需要撫養父、母及2名未成年子女後量刑。
留言 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