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貨運車國道疑搶快 逼車危險駕駛搖晃險翻車
民眾開車行經國道三號,一台大貨車疑似為了搶快、逼車,過程中速度太快,整台車搖搖晃晃,差一點翻車,民眾氣的檢舉,警方表示,駕駛沒有保持安全距離,逼車、危險駕駛,最高可罰四萬兩千元罰鍰,而貨運公司表示,已經將這名司機記兩大過,解除司機職務。
駕駛開在國道內線車道,一旁一輛貨運車加速往前,不斷靠近前方一輛黑色自小客車,還緊貼在它的後方,黑色自小客車發現後,趕緊加速,但沒多久大貨車又跟上去,接著突然往外線道偏移,整台車搖搖晃晃,像是重心不穩一樣,突然又切回中線,晃來晃去,看起來差點要翻車,黑色自小客車被嚇的,立刻切到內線道閃躲,大貨車搶到中線道後,加足馬力往前衝,危險逼車的這一幕,被後方駕駛全程目擊。
目擊民眾:「變換車道的時候,整台車是左右在搖晃,快要翻了一樣,真的很恐怖,如果翻了之後,可能全部的車子都會撞成一團。」
目擊民眾說7月12號上午8點多,他和家人要南下遊玩,剛上國道三號龍井交流道,就發現這台貨運車疑似不斷逼車,一下開中線一下換外線,導致車輛不斷搖晃,當時他車上一家有五口,擔心貨車翻覆,他趕緊放慢車速不敢靠太近,事後他打電話向貨運公司投訴,上網發現這台大貨車,已經有多次被投訴檢舉紀錄,包括2月份在南部國道,狂按喇叭、逼車危險駕駛,六月在台南路段,也是沿路鑽來鑽去逼車,加上這次逼車危險駕駛,根本把國道當成自家車道,行徑相當誇張。
目擊民眾:「從五個月前就被人家反應過了,而且是危險駕駛,公司都沒有做處理,真的是很誇張。」
國道七隊大甲分隊小隊長洪嘉輝:「若駕駛在國道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可處新臺幣3千元至6千元罰鍰,若以迫近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時,可處新臺幣6千元以上,3萬6千元以下罰鍰。」
這名貨運駕駛最高將被罰4萬2千元,貨運公司也表示,經過調查,這名駕駛違反公司規定,記兩大過調離司機職務,改為內場人員,希望他記取教訓好好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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