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首波罷免案投票 7/26當天禁罷免活動 7/16起禁散布民調

Yahoo奇摩即時新聞

更新於 07月03日10:40 • 發布於 07月03日07:05 • Yahoo奇摩新聞

首波罷免案將於7月26日舉行投、開票。中選會今天表示,投票日當天不得從事罷免或助選活動,且自7月16日至25日止,每天上午7時前或晚間10時後,不得進行公開罷免活動;自7月16日起至投票截止前,也不得散布、引述或評論罷免民調,以免觸法。

24位國民黨立委與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罷免案成案,將在7月26日投、開票。

中選會今天透過新聞稿說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指出,自7月16日至25日止,政黨及任何人不得在這段期間的每天上午7時前、或晚間10時後,從事公開罷免活動。但不妨礙居民生活或社會安寧的活動,不在此限,如網路或媒體播送支持、反對罷免宣傳廣告,不受時間限制。

中選會說,政黨及任何人不得在投票日從事罷免活動,因此投票日當天凌晨0時起,各報紙、雜誌、廣播電視、網路等都不得有任何支持或反對罷免的宣傳廣告。

針對民意調查資料發布,中選會表示,政黨及任何人自罷免案宣告成立起,至投票日前10天,所發布的罷免民調資料,應載明負責調查單位、主持人、辦理時間、抽樣方式、母體數、樣本數、誤差值及經費來源。但若由領銜人或被罷免人自行推估,不在此限。

中選會也說,政黨及任何人自投票日前10天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罷免民調、及其他各式具民調外觀的資料。

對於罷免宣傳廣告與新聞報導等資訊,中選會指出,廣播電視得有償提供時段,供罷免案領銜人或被罷免人進行罷免案宣傳;在罷免相關議題的論政、新聞報導、邀請領銜人或被罷免人參加節目,應公正公平對待。至於公共廣播電視台及非營利的廣播電視等,不得播送支持或反對罷免的宣傳廣告。

此外,報紙、雜誌、廣播電視、網路或其他媒體刊登播送的罷免廣告,應在廣告敘名刊播者、出資者及其他相關資訊;不得接受外國、中國大陸與港澳相關個人或機構直接或間接委託刊播。

中選會提醒,領銜人、被罷免人及為罷免案助勢者、罷免案辦事處負責人及辦事人員的罷免言論,不得煽惑他人犯內亂罪或外患罪、煽惑他人以暴動破壞社會秩序、或觸犯其他刑法規定。

(責任主編:莊儱宇)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陳菊病倒1年最新病況!請辭未獲准原因曝 「這時」銷假復出上班

三立新聞網
02

照片會說話!管碧玲曝「這畫面」打臉中國

NOWNEWS今日新聞
03

獨家/2300萬筆個資外洩!民眾想換身分證字號 內政部急下「限制令」

太報
04

嫌夜吵動殺機!7旬老農霰彈槍近距離轟鄰居 2審判14年半定讞

CTWANT
05

最新/放心跨年!2025最後一天央視宣布「圍台軍演落幕」

民視新聞網
06

悲傷跨年夜!高雄貨車擦撞騎士「當場死亡」 駕駛摀面跪地

三立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1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