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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懶人包】柯建銘「說錯話」同黨也不挺 《刑法》100條的歷史、修法、抗爭過程一次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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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5年07月10日10:28 • 發布於 2025年07月10日03:45 • 上報快訊/王晨芝
柯建銘日前一席話,將《刑法》第100條作為政治攻防工具,引發社會議論,民進黨中央迅速表態切割。(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隨著726大罷免投票日逼近,藍綠交鋒日趨白熱化!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日前重話批評國民黨立委行徑已涉「內亂罪」,並語帶警告地稱:「投票結束後,《刑法》第100條會伺候你」,更放話「死罪可免,活罪難逃」。

此話一出,立即引發朝野震盪,民進黨中央旋即切割,強調不會重回思想入罪的威權老路,包括黨發言人吳崢、立委吳思瑤、王世堅、前立委高嘉瑜等人均出面反對。《上報》為讀者梳理《刑法》第100條的來龍去脈,它如何誕生於威權時代、如何被用來壓制異議、又如何在民主浪潮中被廢除,最終在今天,竟又因「老柯」一席話,又意外浮上政治攻防論戰的焦點。

條文內容

根據我國現行刑法第100條條文內容,第1項所述:「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以強暴或脅迫著手實行者,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第二項則為「預備犯前項之罪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言論自由曾被判死刑的年代

台灣曾經歷長達38年的戒嚴統治。1949年,國民政府頒布《懲治叛亂條例》,其中第2條第1項規定,違反《刑法》第100條者將處以唯一死刑

根據當時的法律,只要政府認定你「心中有叛亂意圖」,就可能構成犯罪。發傳單、參加讀書會、甚至私下聊天討論政治,都可能被視為「意圖顛覆國體」而遭起訴。

《刑法》第100條與《懲治叛亂條例》長期被用來打壓異議言論,許多主張台灣自主或反對威權體制的人士,因而成為所謂的「思想犯」,被監禁、迫害甚至判處死刑。

三大惡法廢除 ≠ 白色恐怖終結

1991年陸續廢除三大威權法令

  • 5/1 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

  • 5/22 廢《懲治叛亂條例》

  • 6/3 廢《戡亂時期檢肅匪諜條例》

閱讀台灣史會「被消失」的日子

1991年5月,清大研究生廖偉程等人因閱讀史明《台灣人四百年史》、協助散發獨立文宣,遭調查局以《懲治叛亂條例》與《刑法》第100條逮捕,面臨唯一死刑。事件引發全台學界與學生罷課抗議,數百人佔領台北車站6天5夜。

在巨大壓力下,立法院火速於5月17日廢除《懲治叛亂條例》,但檢方仍以「預備內亂罪」提告。這起案件突顯言論思想仍遭壓制,並成為推動《刑法》100條修法的轉捩點,為台灣民主進程留下關鍵一筆。

「100行動聯盟」成立 反對思想入罪

1990年代初的台灣社會,瀰漫著強烈的改革氣氛。雖然國民黨政府已在1987年解除戒嚴,但許多壓制思想與言論自由的法律依然存在,讓人感覺「表面解嚴、實質未解」。

廢除《刑法》第100條的重要推手之一,是國內知名刑事法權威、台大教授林山田。他與中央研究院院士李鎮源、作家鍾肇政、律師陳傳岳等十人共同擔任發起人,由教授陳師孟擔任召集人,於1991年9月21日成立「100行動聯盟」,隨即發動「反閱兵、廢惡法」行動。

在《刑法》100條的思想審查年代,有一群人為了爭取言論自由走上街頭,向政府表達不滿。(擷取黃偉哲臉書)

野百合學運與後續行動

  • 1990年3月:大學生發起「野百合學運」,訴求政治改革,包括廢除《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

  • 1991年5月:在社會壓力下,立法院廢除《懲治叛亂條例》和《檢肅匪諜條例》。

  • 但問題還沒結束:像《刑法》第100條、《國家安全法》等限制自由的法律仍未廢除,許多黑名單上的政治犯依舊無法回國。

「100行動聯盟」的抗爭過程

  • 1991年9月21日:由台大教授林山田發起的「100行動聯盟」正式成立,目標是廢除《刑法》第100條、釋放政治犯。

  • 若政府在10月8日前未回應,他們將於國慶日(10月10日)發動「反閱兵、廢惡法」行動

特別的是,「反閱兵、廢惡法」行動是台灣社運界第一次完美實現「非暴力抗爭」,聯盟推動請願、連署、演講、與政府協商等行動,他們甚至模擬警方驅離場景,訓練參與者冷靜應對,形成一批極具紀律的「和平抗爭者」,這也成為日後非暴力抗爭的仿效榜樣。

與政府的對話與衝突

  • 1991年10月5日深夜,聯盟的重要成員李鎮源、林山田、陳師孟、張忠棟等人與宋楚瑜、馬英九等人協商,初步達成共識:非暴力主張不構成內亂罪。

  • 然而,當協議送達行政院長郝柏村時,遭到拒絕。

最後的高牆倒下 言論自由終於解禁

1992年5月15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刑法100條」修正案,在條文中加上了「以強暴或脅迫著手實行」的具體條件,拆除了威權政府的最後一道法律工具,自此終於解除言論自由的枷鎖,民眾不會再因言論與思想獲罪。

回顧這段歷史,廢除《刑法》第100條的運動,無疑是台灣民主進程中的重要里程碑,不僅成功推倒了威權體制的最後一道高牆。這場運動的意義,並非一場少數菁英的革命,而是1990年代整個台灣社會集體意志的體現,它也實現了民主先驅鄭南榕「百分之百言論自由」的理想,為台灣言論自由奠定堅實基礎。

柯建銘言論掀波 黨內多人切割

柯建銘日前一席話,將《刑法》第100條作為政治攻防工具,引發社會議論,民進黨中央迅速消毒。民進黨發言人吳崢於7月9日中常會後接受媒體訪問時強調,民主不可能走回頭路,而民進黨的核心價值是「人權立國」,諸多民主前輩都大力反對這個法律。

立委王世堅表示,《刑法》100條,在民進黨很多先進領銜下已經廢掉,這已經是過去式了,不可能再出現《刑法》100條對付任何人,柯建銘上很多不同節目發表看法,可能是在情境下口誤。

他提到,《刑法》100條修正,民進黨包括陳水扁、謝長廷、蘇貞昌,又或是民主前輩康寧祥,包含柯建銘也有參與,那些場景歷歷在目,不可能再說刑法100條的內亂罪、叛國罪。

《刑法》100條修正,民進黨包括陳水扁(左一)、謝長廷、蘇貞昌,又或是民主前輩康寧祥,包含柯建銘也有參與。(取自國家文化記憶庫)

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今天(10日)對此表示,民進黨從黨外到組黨,一路以來都是用具體的行動,甚至是很多前輩犧牲生命犧牲自由,換來民主改革。刑法100條不管是廢除或是修法,都是民進黨長期以來努力推動的成果,民進黨執政絕對不可能走回頭路。她也一說了三次「Never」,同時強調:「絕不可能透過政治力來整肅異己」。

前民進黨立委高嘉瑜則指出,柯建銘的言論並不代表民進黨所有人都認同,現在包含同黨立委王世堅、發言人吳崢也都出面否認,而且許多民進黨前輩都主張廢除《刑法》100條,這絕對是所有人的痛。(責任編輯:呂品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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