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三延役公投正方為立法院、反方行政院 經雙方同意可辦辯論會
〔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立法院提出的核三延役公投將於今年8月23日舉行投票。根據公投提案公告,8月4日起至8月16日中選會將舉行意見發表會,經正反意見支持代表雙方同意時,以辯論會方式為之。中選會解釋,該案由立法院代表正方,行政院及經許可設立辦事處之反對意見者代表反方。
中選會委員會議23日審議立法院函送的反廢死公投及核三重啟公投,核三重啟公投被認定為針對重大政策的創制、複決,確定成案,將於今年8月23日投、開票;反廢死公投則因並非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遭否決。
中選會發布公民投票公告表示,立法院會議通過的「您是否同意第三核能發電廠經主管機關同意確認無安全疑慮後,繼續運轉?」編號為第21案全國性公民投票案,定於114年8月23日(星期六)舉行投票,投票時間從上午8時起至下午4時為止。
中選會表示,正反意見支持代表於全國性無線電視頻道發表意見或進行辯論的辦理期間,自114年8月4日起至114年8月16日止;並提醒,中選會以舉辦意見發表會為原則,如正反意見支持代表欲以辯論會方式為之,應於指定期限內提出申請,經正反意見支持代表雙方同意時,以辯論會方式為之。
與過往人民連署提出的公投案不同,本次公投案為立法院依據「公投法」第15條提出的,依「全國性公民投票意見發表會或辯論會實施辦法」第3條第1項第3款規定,該公投案由立法院代表正方,相關政府機關或依公投法第20條經許可設立辦事處之反對意見者代表反方。
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受訪解釋,全國性公民投票第21案由立法院代表正方,行政院及依「公投法」第20條經許可設立辦事處之反對意見者代表反方。
公投案第21案理由書指出,第一,政府設定之2025年溫室氣體排放減量目標已難以達標,開發新能源成效不彰;第二,光電弊案頻傳,高買低賣致使台電連年虧損;第三,保留一定程度可運轉之核能發電設施,強化台灣能源供應韌性;第四,第三核能發電廠經整體安全評估後繼續運轉,可作為輔助過渡能源。
根據中選會公布的重要工作日程,114年5月23日發布公民投票公告、5月24日至8月22日辦理公民投票案意見發表會或辯論會、8月3日投票權人名冊編造完成、8月19日前公告投票權人人數、8月23日投開票、8月29日前審定並公告公民投票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