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飛官遭毆休養兩週!「晉升之路被延」怒告 施暴男慘了
新竹一名男空軍飛行員小明(化名)112年3月27日晚上11時在北區舊港里自行車道與小王(化名)發生行車糾紛,小明被打至右手擦傷、頭部挫傷。怎料,小明晉升與加薪之路受到影響,因此提告小王,並求償3萬元。新竹地院審酌,刑事部分認定小王涉犯傷害罪,判處拘役50天;民事部分,小王應賠償2萬元精神撫慰金,全案可上訴。
據判決書所述,小明與小王112年3月27日晚上11時左右在舊港里自行車道因行車糾紛發生嚴重爭執,小王竟動手毆打小明,導致右手擦傷、頭部挫傷,小明因此在工作升遷上受到嚴重影響,進而對小王提告。
民事部分,小明表示,自己為空軍飛行員,因被毆打導致需休養15天,原定113年就要晉升少校並加薪,怎料卻延宕一個月,導致薪資損失1萬元,精神撫慰金2萬元,向小王求償3萬元。他同時提出在職證明、台幣交易明細查詢等影本舉證。
法院審酌,晉升與否和個人工作表現有關,因此他所主張小王應賠償延宕晉升的薪資損失,沒有根據;另針對精神撫慰金部分,確認小王有毆打小明,認定小明身心均有痛苦,因此請求賠償精神撫慰金有據。
法官表示,民事部分,審酌兩人在身分、地位、經濟能力及小王實際加害情形、小明傷勢及精神上所受損害程度等情事,小王應賠償小明2萬元的精神撫慰金為有理由,應予准許。刑事部分,小王與小明在舊港里自行車道發生爭執,小明被毆打,導致右手擦傷、頭部挫傷,依據《刑法》傷害罪,判處小王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
《TVBS》提醒您:
◎拒絕暴力 請撥打110
◎反校園霸凌專線:1953
◎反職場霸凌專線:1955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立即加入《TVBS娛樂頭條》LINE官方帳號,給你滿出來的八卦和娛樂大小事!
留言 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