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違規處理營建廢棄物 嘉縣環保局開罰工地、清運業者及貯存場

台灣好新聞

發布於 2021年09月11日10:10 • 記者陳致愷/嘉義報導

又見違規處理營建廢棄物!嘉義縣縣治特區某工地未依規定申報,違規轉運、貯存營建廢棄物,環保局日前查獲該工地正載運廢棄物,深入追查發現,清運業者將其載往中埔某貯存場,因過程明顯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環保局對工程公司、清運業者及貯存場皆祭出行政罰,將可處6千元至300萬元罰鍰。

環保局指出,近年嘉義縣推動多項重大建設,吸引人口進駐,也帶動建案發展。環保局人員9日在縣治特區附近巡查時,查獲某營建工地正在載運廢棄物,進一步追查發現,營建工程與清除機構未事先訂定契約,也未依規定申報廢棄物流向聯單,先對工程公司及清運業者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36條及第42條規定,處以6千元至300萬元罰鍰。

環保局表示,經環保局人員10日進行深度稽查,運用GPS行車軌跡紀錄,發現車輛在中埔鄉附近停靠數日,因該區域並無廢棄物處理場,研判可能有違法轉運廢棄物情形,惟廠區阻止稽查人員進廠,所幸警方到場協助後,終查獲違法私設的廢棄物貯存場。

環保局廢管科表示,該貯存場業者涉嫌違規使用機具,進行廢棄物篩分作業,因嘉義縣並無合法的轉運場及貯存場,營建工地的廢棄物應由清運業者直接載往合法處理場,經蒐證後將對該貯存場,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予以重罰。

環保局長張根穆強調,營建工地拆除建物或開挖出土時應合法清運,並確保清運業者將事業廢棄物及剩餘土石方,運至合法場所處理;若有貯存、清除、處理或再利用廢棄物致污染環境,或任意棄置有害事業廢棄物等行為,最重可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規定送辦,違規行為人將面臨5年以下刑責,得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

張根穆表示,在「科技辦案、案件溯源」兩大原則下,未來將針對轄內事業廢棄物業者深入勤查,產源事業如未透過申報廢棄物流向聯單且未與清除機構訂定契約,將衍生非法棄置案件,危害環境。

環保局在縣治特區當場查獲該營建工地違規處理事業廢棄物/陳致愷翻攝

嘉義縣環保局查獲中埔鄉某貯存場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陳致愷翻攝

更多新聞推薦

中颱璨樹近台 司法官及律師考試第一試延至10/24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太扯了!民眾黨參選人看板「挖洞嵌入紅綠燈」 本尊道歉了:會盡快撤除

三立新聞網
02

南榮科大前校長涉賣假學歷詐騙千萬 更一審判88年棄保逃亡遭通緝

太報
03

丈夫強押接客!還被迫與公公拍不雅片 悲慘人妻懷孕「不知生父是誰」

鏡週刊
04

敞篷保時捷「掛點滴」跑山!IG曝車主「續命真相」 網全跪:太狂了

三立新聞網
05

中警告台美關稅後果美方承擔 外交部回應了

NOWNEWS今日新聞
06

知名私校倒閉!廢棄校園淪鬼城「跳樓拍賣」仍乏人問津

EBC 東森新聞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