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喝保力達後開車上路車禍 台南男酒測值0.19被訴判無罪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2024年03月01日06:08 • 發布於 2024年03月01日06:07

台南45歲洪姓男子去年間飲用保力達後駕駛小貨車,沿佳里區佳東路由南往北行駛,經佳東路550巷口時,與吳姓機車騎士碰撞,致人車倒地受傷,呼氣酒精濃度每公升達0.19毫克被訴,他指是駕車使用手機而分心且受測無異常,法官認他是否受酒精影響而肇事,仍有疑義,判他無罪。

洪不否認有發生車禍,及受測後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0.19毫克,但堅詞否認有何酒後致不能安全駕駛犯行。他辯稱,車禍當時,是因為他使用手機,沒有注意到號誌已經轉為紅燈,才撞到吳,車禍發生與他喝酒無關,「我沒有不能安全駕駛」。

法官參酌醫院報告,認為呼氣酒精濃度達0.25毫克時人體中毒症狀為輕度協調功能降低;達每公升0.5毫克時中毒症狀為反應較慢、感覺減低、影響駕駛。

洪車禍後10多分鐘即經警方施以酒測,僅測得0.19毫克,依報告所述他生理上當時受酒精影響程度,應不至於無法注意極為單純紅綠燈號誌、前方待轉車輛,可見洪當時是駕車使用手機通話而分心。

警方查獲時,洪的狀態也無語無倫次或含糊不清、意識模糊,注意力無法集中,嘔吐、多語、呆滯木僵、搖晃無法站立、酒容、酒氣等情況。同心圓測試時,所繪筆跡也大致可在0.5公分環狀帶內,無異常。

唯警方記載,洪做直線測試及平衡動作時,有「手腳部顫抖,身體無法保持平衡」,但經洪否認,辯稱「我是抖一下」。經法官勘驗,洪直線測試時,步態平穩,並無左右偏移或搖晃;為平衡動作時,於測試期間內雖身體有輕微搖晃,但尚能保持平衡,期間沒有把腳放下或明顯傾斜身體狀況。

台南地院認為,檢察官並無明確證據證明洪車禍原因,確實受酒精而注意力降低不能安全駕駛所致,而洪發生交通事故原因是否受酒精影響,既然尚有疑義,依罪疑有利被告原則,判他無罪。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即時新聞不漏接,點我加入聯合新聞網好友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台中威順旅行社無預警歇業!付7.5萬出不了國 恐上百人受害

TVBS
02

陳良基生死一瞬間!加護病房住10天 多重器官衰竭險喪命

民視新聞網
03

酒駕又罹癌!44歲男無力繳罰緩 親姊出手相助淚訴:只剩這個弟弟了…

CTWANT
04

生前畫面曝!疑喪屍「暴衝200公尺撞5人」淪廢鐵包屍

三立新聞網
05

70歲阿公帶嬤開房! 同行加碼:1晚無縫開房戰2女

鏡週刊
06

孫安佐慘了!自製噴火槍PO文炫耀遭收押 搭囚車離開畫面曝

民視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