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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提案試用期薪水8折被炎上!急發4點聲明回應

NOWNEWS今日新聞

更新於 2024年04月30日09:41 • 發布於 2024年04月30日09:41 • 記者林怡昕/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牛煦庭和藍委們推出勞動基準法七大修正。(圖/記者陳明中攝,資料照)

[NOWnews今日新聞] 勞動節將至,國民黨立法委員牛煦庭、吳宗憲、黃建賓、游顥,共同推出勞動基準法七大修正,為了不讓雇主利用試用期佔勞工便宜,他提案「建立試用期法制化,試用期最長不超過3個月,試用期薪水不得低於應聘工資80%」,卻慘遭民進黨立委王定宇砲轟。對此,牛煦庭發布4點聲明回應,開嗆王定宇「免洗筷理論大可不必」,之所以會這樣提案,是由於有許多雇主要求勞工試用期全面上工,還另約定試用期薪資。

藍委們日前提案,將共同推出勞動基準法七大修正,內容包含「試用期法制化」、「自願離職強迫禁止」、「非自願離職證明書發給義務」、「欠薪通報義務」、「欠薪得強制執行」、「休假召回成本補償」及「天災勞工退避權」等新修正制度,其中,「建立試用期法制化,試用期最長不超過3個月,試用期薪水不得低於應聘工資80%」卻慘遭炎上。

對此,牛煦庭發布四點聲明澄清,第一,這些人連法條都還沒看,僅憑媒體報導就自行腦補,幻想22k重出江湖,我們的法案內容本有明定,試用期與否,都不會讓勞工薪資低於基本工資保障。

牛煦庭續指,第二,法案還特別針對試用期內的年資與資遣有所規定,比照正式聘僱的勞工,喊話「王大委員的免洗筷理論大可不必」。

牛煦庭也說,第三,法規上沒有試用期,不表示「實務上」沒有潛規則,現在許多雇主,要求勞工試用期全面上工,卻另約定試用期薪資,形成變相壓榨。修改勞基法,就是增加雇主要主張試用期的考核義務,如果提不出機制,法案內也明確規定薪資要比照正式聘僱,也就是全薪。如此可以在實務上保障勞工權益。

牛煦庭指出,第四,提出八成樓地板,是因為很多潛規則的受害人,試用期甚至只能拿基本工資;當然擔心定錨不是沒有道理,所以我也從善如流提出修正,但同為立委,王定宇有時間造謠卻不願意好好討論,令人遺憾。

牛煦庭說,因為有心人的惡意解讀,接到了大量的謾罵,不免心寒,但是,修善勞基法的初心不變,希望大家能理性討論,更喊話「至少,也要先看過法條內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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