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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罷免查水表?民政處長明良臻遭聲押 花蓮縣府盼釐清真相

中廣新聞網

更新於 03月26日03:39 • 發布於 03月26日03:39
檢方認為明良臻涉犯重罪、並有勾串之虞,不但當庭逮捕,還向法院聲押。(圖:梁國榮攝)
檢方認為明良臻涉犯重罪、並有勾串之虞,不但當庭逮捕,還向法院聲押。(圖:梁國榮攝)

花蓮地檢署針對花蓮縣政府民政處長明良臻,在罷免案中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有勾串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主任檢察官廖榮寬指出,花蓮縣選委會並未委託戶政機關查詢罷免提議人名冊的簽名真偽,但明良臻卻利用職權,要求戶政人員違法將名冊攜出,以便向提議人查證。這一行為涉及最高五年徒刑,且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因此法院聲請羈押。

廖榮寬主檢說,明良臻利用職權要求戶政同仁違法行事。(圖:梁國榮攝)
廖榮寬主檢說,明良臻利用職權要求戶政同仁違法行事。(圖:梁國榮攝)

廖榮寬強調,罷免提議人名冊簽章的查對責任應由花蓮縣選委會負責。選委會也僅委託戶政單位核實罷免提議人是否符合資格,並由專人、保密條件之上,在戶政單位內使用線上電腦系統進行個資核對。而簽章查核則需由選委會以郵件方式向提議人查詢。因此,明良臻利用職權要求戶政人員違法攜出個人資料並進行查詢,這一行為已嚴重違反個資法,且有加重期刑之必要,所以提請羈押。

陳建村處長說,相信同仁依法行政,盼司法釐清真相。(圖:梁國榮攝)
陳建村處長說,相信同仁依法行政,盼司法釐清真相。(圖:梁國榮攝)

對於檢方聲押決定,花蓮縣政府行研處長陳建村在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他堅信同仁依法行政,清白無虞,並且不存在勾串、逃亡或滅證的風險。他強調,將全力配合司法調查,並相信同仁都是依照行政程序法第36條,依法執行職務,並未洩露個資或違反選罷法。他期待司法機關能釐清真相,還同仁清白及人身自由,並使行政體系回歸穩定,專注於為民服務的工作。(梁國榮報導)

◆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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