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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網路禁止刊登販售電子煙及加熱菸 違者最重罰100萬元

中華日報

更新於 03月20日11:16 • 發布於 03月20日11:16
網路禁止刊登販售電子煙及加熱菸,違者最重罰一百萬元。(衛生局提供)
網路禁止刊登販售電子煙及加熱菸,違者最重罰一百萬元。(衛生局提供)

記者陳華興/桃園報導

菸害防制法於一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修正施行,全面禁止包括電子煙在內之各式類菸品,以及未經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之加熱菸與其組合元件,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為積極阻斷青少年取得電子煙、加熱菸品,結合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進行網路監測,自一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起至一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止,共計稽查逾三千次,並裁處違規案件五十四件,金額達一千三百三十二萬元。

衛生局近日發現有青少年朋友因不諳法規,將個人網路帳號以數千元不等之金額租借給他人使用,或協助朋友於社群平台刊載廣告或販賣電子煙、加熱菸及其組合元件相關訊息,衛生局再次呼籲,青少年朋友同學間勿將個人資料授予他人使用,且不得相互協助刊載廣告或販賣電子煙、加熱菸及其組合元件,違反者可依法處二十萬元至一百萬元罰鍰,並提醒販售或廣告電子煙及加熱菸相關品牌名稱之周邊產品,如皮套、保護套,或刊載違規商品品牌之變形文字等,亦屬違規事項,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衛生局表示電子煙成分複雜、具有高成癮成分、可添加毒品或尼古丁,而近期電子煙添加依托咪酯等毒品更嚴重威脅市民的身心健康,提醒市民朋友電子煙「三不政策」:不嘗試、不購買、不推薦,以免傷身又傷了荷包。

無論是傳統紙菸或新興菸品皆對人體健康有害,也會造成二、三手菸危害,衛生局鼓勵尚未戒菸的民眾,可透過免費戒菸諮詢專線零八零零-六三六三六三進行戒菸相關諮詢或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無菸網網站查詢桃園市二代戒菸服務合約醫事機構等資源協助戒菸,早日擺脫菸癮。此外,如符合設籍桃園市且四十歲以上具重度吸菸史者,桃園市提供免費肺部低劑量電腦斷層檢查(LDCT),可至衛生局肺癌篩檢預約平台申請,更多肺癌篩檢相關訊息,請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首頁 查詢,或撥打衛生局擴大肺癌篩檢諮詢服務專線零三-三三四-零三四五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