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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聚會後陪去車站…她被壓機車上性侵再狂毆 惡狼友遭判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03月23日23:39 • 發布於 03月23日23:32

桃園一名徐姓男子日前深夜聚會結束,女性友人陪同前往車站,他卻將對方載往空地並強行脫褲性侵,見對方求饒要騎車逃離,竟又徒手猛揍並腳踹對方,造成女性友人全身傷痕累累。桃園地院近日審理,依犯強制性交罪處徐男有期徒刑2年2月。

徐男與女性友人琳琳(化名)前年5月24日晚間11時許,一同前往桃園市楊梅區某KTV唱歌聚餐,結束欲返家時琳琳答應要陪徐男到楊梅火車站,琳琳原本表示因酒精尚未消退,欲以步行方式至車站,但徐男堅持騎乘琳琳的機車雙載前往火車站,琳琳只好勉強答應。

然而2人出發後,琳琳察覺徐男騎的路線並非往楊梅火車站方向,詢問後徐男表示想尋找賓館,琳琳一聽當場拒絕,要求他走原本該往楊梅火車站的路線,但徐男不聽從,琳琳便藉故想嘔吐而請徐男在路邊停下。

未料徐男停靠在路邊空地後隨即強吻琳琳,還以手指強行侵入琳琳的私密處,琳琳大喊「好痛、不要」並極力反抗掙脫,徐男又將琳琳壓在機車坐墊,接續以手指持續侵犯行為得逞,隨後又脫下她的褲子,經反抗後徐男徒手及腳踹毆打琳琳,經對方求饒「對不起,我錯了」,接著騎上機車並戴安全帽要逃離,徐男又再次攻擊導致她跌倒在地,並拉扯頭部撞擊地面。

琳琳即時撥打電話向朋友呼救,趁隙逃離現場,躲在空地附近工廠隱密處等待友人前來救援並報警。琳琳全身受有後枕挫傷、左側前胸壁挫傷、左上臂挫傷瘀青、左手第五指挫傷、右手第五指挫傷、左髖挫傷瘀青、左大腿挫傷瘀青、雙膝挫傷瘀青、右小腿多處挫傷瘀青、右肘表淺擦傷及瘀青等傷害,安全帽、尾戒、黃金項鍊及K金手鍊也毀損。

徐男因涉妨害性自主罪案件經檢方起訴,桃園地院日前審理,法官認為徐男為滿足性慾,在深夜時間借著被害人陪同前往楊梅火車站的機會,載對方到空地且不顧強烈反對強制性交,且被害人想騎車逃離竟毆打並毀損其物。考量徐男坦承犯行並與被害人達成調解,依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2年2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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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徐姓男子日前深夜聚會結束載女性友人到空地並強行脫褲性侵,還徒手猛揍、腳踹對方,桃園地院依犯強制性交罪處徐男有期徒刑2年2月。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桃園徐姓男子日前深夜聚會結束載女性友人到空地並強行脫褲性侵,還徒手猛揍、腳踹對方,桃園地院依犯強制性交罪處徐男有期徒刑2年2月。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