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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實體店售價高於標價 消費者得辦理退還差額或退貨

勁報

更新於 2021年03月12日18:14 • 發布於 2021年03月12日18:14

【勁報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媒體揭露,位於臺南市安南區某五金生活百貨,發票金額與商品標價不一致且高於商品標價,臺南市長黃偉哲獲悉此事甚表關心,隨即指示法制處消保官立即前往了解及要求業者檢討改善,避免再有類此情形發生,確保消費者權益。

3月12日上午法制處消保官會同經濟發展局前往查核,店家表示因在試營運期間,電腦系統更新,導致陳列商品之標價,與結帳時電腦系統列印出的發票金額有出入,對此次事件會負全責,並已聯絡線上反應的消費者,告知可辦理退還差額或退貨,以維護其商譽。

經消保官抽查店家架上商品比對電腦結帳系統,發現已無兩者不一致的情形;惟針對店家先前標價與售價不一致錯誤,已要求店家應於營業處所明顯處張貼公告周知,曾至該店消費的民眾,得檢具發票或相關購買憑證,至店家辦理退還差額或退貨。

就此一事件,消保官請實體店面業者應一併注意,除就營業處所陳列商品應清楚標示價格,亦應隨時檢視標價與售價一致性,使消費資訊揭露公開透明,以維護商譽及避免衍生消費爭議。

消保官在此呼籲,消費者購物結帳時,稍加留意商品標價及售價是否一致,尤其針對促銷商品或折價品,可能因收銀機資訊未即時更新而產生價格不一情事,消費者只有結帳多注意,才能讓荷包少失利;至近日內曾於該五金生活百貨購物者,如有疑義請速檢具發票向業者洽詢;消費者如有相關消費疑義,可撥打「1950」專線,或向臺南市政府法制處消費者保護官辦公室諮詢,共同維護誠信的消費環境,打造良善消費城市。(照片由臺南市政府法制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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