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除夕夜,桃園龍潭發生震驚社會的弒親案件!男子翁仁賢,趁著全家團圓之際,在住家潑汽油、點火,燒死父母、兄弟等六人,犯案後他毫無悔意,出庭時,甚至還說,早就準備殺死整個家族了,如今最高法院判決出爐,法官認為他已達人神共憤、天理難容,判死刑定讞。
縱火燒死親生父母,嫌犯翁仁賢逃亡了五天,落網時毫無悔意,頭抬得高高,嘴角上揚,露出令人發寒的微笑,手掌的紗布、臉上的脫皮,就是他縱火的證據,經過法院一審、二審、更一審,翁仁賢三度被判死,如今最高法院自為判決死刑定讞。
這起泯滅人性的縱火案,發生在2016年2月7號,也是除夕夜、團圓之時,桃園龍潭翁家51歲的么子翁仁賢,朝家人潑汽油點火,燒死父母、兄弟、姪子總共六人,倖存的手足,似乎早已了解弟弟反社會的性格。
嫌犯翁仁賢的大哥於2016年2月份時表示,「之前就覺得爸爸媽媽對他不好,他就說我們都在外面享福,說家裡的事都丟給他,其實他有什麼,我們都幫他擦屁股啊。」
埋怨父母對他不好,甚至揚言如果放他出來還要犯案,但根據了解,他高齡八旬的父母親,曾經包過40萬元的大紅包給他,哥哥們過年回家,也會包給他1、2萬的紅包,但翁仁賢還是對現況很不滿,高職汽車修護科畢業後,曾到外頭工作,但任職時間不長,後來回家幫忙農作的他,不滿其他哥哥都在外地工作,屢屢抱怨父母不公,沒料到竟然萌生殺機,當時承辦此案的警員,對於翁仁賢蠻橫的眼神,也記憶深刻。
時任龍潭分局聖亭所所長劉偉成提到,「當時逮捕到他的時候,他的神情非常傲慢,他只對(燒死)看護比較抱歉而已,其他他爸爸媽媽死,他依然覺得很正常這樣子。」
不只面對警方態度囂張,鏡頭前,也豪不掩飾,比中指、嗆記者全都來,甚至還說早準備殺死整個家族,法官在判決書上寫著,團圓除夕夜晚,竟以汽油潑灑點火,形同「無差別方式弒殺」,連養他到50多歲的父母都殺,翁仁賢已達「人神共憤」,為天理國法所難容,翁仁賢更多次罵法官髒話,坐在地板嘶吼,不願向審判長致意,警大教授鑑定,認為他長期處於「誤解憤怒」的氛圍,「無矯正教化可能性」,最高法院最終判決死刑定讞,判決書更罕見地多達67頁,六條人命,歷經三年多的審判,翁仁賢判處死刑,但還得等到他伏法之日,才讓案件正式畫下句點。
(民視新聞/賴國彬 桃園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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