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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城資收廠排泡沫廢水污染柑林埤溝 最重可處300萬元罰鍰

台灣好新聞

發布於 2024年01月31日10:34 • 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新北市土城區柑林埤溝柑林三號橋近日連續發生泡沫污染,環保局獲報後立即到場掌握狀況,採水送驗,並全力追查污染源,今(31)日上午終於查獲污染元凶為聯鑫資源科技有限公司,該公司清洗廚餘桶產出泡沫廢水未妥善處理直接排放於溝渠中,稽查員當場要求業者立即停止排放,並依水污染防治法規定告發,最重可裁處300萬元罰鍰。

環保局說明,該河段於29日21時許、30日22時均有接獲民眾通報反映泡沫廢水狀況,稽查人員於半小時內即趕抵現場,並循上游溯源,惟因河川基流豐沛,上游已無泡沫殘跡,故現場先針對下游處仍有泡沫蓄積的位置採集水樣檢驗判斷廢水特性。

經現場檢測pH為中性,且沒有急毒性及重金屬反應,後續訪視附近居民,表示污染已持續數小時,稽查員就泡沫廢水樣態推測,可能為清潔劑或消防泡沫,故前往鄰近社區及事業逐家釐清近期有無大規模清潔行為或進行消防安檢測試,並同步橫向聯繫本府消防局詢問消防測試通報狀況,但因為追查水污染源難度相當高,溝渠排水管路埋於地底下錯縱複雜,追蹤極為不易,隨著時間流逝,現場稽查人員一度陷入困境。

環保局表示,今日上午再派稽查人員擴大規模、地毯式稽查該河段所有集水區域業者,終於在上午10時許有所斬獲,於聯鑫資源科技有限公司後方溝渠發現有殘留泡沫殘渣情形,旋即進場稽查。

該公司從事資源回收作業,員工坦承於廠房內使用清潔劑進行清洗廚餘桶及地板,但未妥善收集,故清潔廢水遂經場外邊坡流入地面水體,場內及邊坡下均有泡沫殘渣情形,經稽查員投放示蹤劑確認水路確實流往柑林埤溝,該行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規定依法告發,並命業者現場立即停止排放並派員清理。

此外,現場還發現該公司雖屬於甲級廢棄物清除許可機構,但並未經環保局核准可設置廢棄物貯存場,故依規定只能從事清除行為,現場卻堆置及貯存廢電腦、廢電子零組件等,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本局亦依法告發,最重可裁處300萬元罰鍰。

環保局提醒社區消防測試時亦會產生泡沫廢水,民眾進行相關測試時務必做好污染防制措施,以免違規受罰。另針對該河段近期頻繁出現廢水案件,本局除配合水路圖資調派人力分區域清查,以期掌握各區域作業狀況以利後續再發生時進行污染追蹤外,並已於該河段增設監視器監控,以利即時掌握污染狀況,倘有不肖業者污染環境,必將嚴格處分,絕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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