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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

我的南歐婆婆 | 異國婆媳大鬥法

致旅程

發布於 05月13日04:34 • 好命小姐

我的婆婆在南歐居住超過五十年,以南歐人自居,但骨子裡一大部分就是扎扎實實的東歐人。不過,我經驗有限,無法斷定南歐婆婆或東歐婆婆就是我所經歷的這樣。

米蘭大教堂
米蘭大教堂

當年東歐的共產社會以及原生家庭的影響,讓婆婆養成非常強悍的性格。先生說,舊時的東歐人人自保,不被佔便宜是生存守則第一條,親切待人絕不在選項之中,包括面對家人。婆婆從小遵循的法則,發展出很特殊的情感糾結,她對兒子愛如潮水,但大多時候表現冷酷;與我則是相敬如賓,畢竟我是來分享她兒子的頭號情敵。

在經歷許多大小事之後,先生與我都感受到婆婆是關愛我的,BUT,人生就是有個BUT,我不是她的掌上明珠,她也不是我親生母親,所以我們只需要維持相見時的和平,其他時候不打擾是我們對彼此的溫柔。

自古以來,婆媳相見就有煙硝味。每每到婆婆家作客時,除了睡覺,否則房門一律敞開;三不五時得現身在婆婆眼前,讓她掌握動態;在婆婆面前,先生與我也會刻意避免肢體上的接觸,就像在亞洲家庭中那樣保持社交距離,這讓公公看得心慌慌,有次拉著先生私下問夫妻感情還好嗎? 說到底,我也得為婆婆那股強大醋勁負點責任,畢竟當年初次見面就直呼對方Mamma,任誰都會嚇到退避三舍吧。婆婆什麼大風大浪沒見過,但我單方面猜測這個衝擊太深層,將她內心失落的小劇場,灌溉成了大巨蛋。當然我也有自己的尷尬:傳統觀念讓我無法直呼她的名諱;在歐洲也沒有像中文稱呼女性長輩「阿姨」的對等詞彙;如果稱呼「女士」,那也格格不入;沒有一個稱謂,又頗沒禮貌。總之,我的傳統道德觀在文化衝擊之下,反倒像在宣示主權::Mamma! 對,我叫妳媽,因為我就是要嫁給妳兒子,喔耶!

也難怪在結婚登記日,婆婆就像中了樂透,卻發現彩卷過期,整個人失魂落魄,懷胎十月,幾近難產生出後,拉拔養育長大的兒子就這樣被另一個女人佔據,成了別人下半輩子的依靠。新婚後那陣子,婆婆經常鬱悶,即便不是Monday也非常Blue,珠淚腹內吞的委屈滿溢到我們也快窒息。直到有天先生敞開婆婆的心房,三人抱首痛哭。婆婆聲淚俱下,擔憂的情緒赤裸地像個無助的小孩;先生抱著婆婆告訴她別擔心害怕,他不會拋棄她,想像她多了個女兒來照顧她;而我則是淚眼汪汪又信誓旦旦地告訴婆婆,我不是來搶走她的兒子,她的兒子永遠都是她的兒子。 當然,這些話語完全出自我的真心誠意,所言不假。令我莞爾一笑的是,與先生交往初期,我總是告訴他對自己媽媽要多包容、父母恩難報答之類的勸世言論。如今更多時候是我必須握拳捏大腿,抑制自己白眼只能上仰15度。

婆婆喜形於色,喜好、厭惡分明,通常就兩種可能:一人喜,闔家歡;或者我不開心,你也別想好過。所以每次與婆婆見面前,我都必須深呼吸祈禱她擁有好心情,別讓我掃到颱風尾,成為間接受災戶。為什麼說間接呢?因為婆婆影響先生,先生影響太太。不過我也很滿足了,畢竟在冷冽寒風的戰場上有先生在前線擋著,並且在需要時為我發聲。

冷靜想想,我算很幸運了,我的婆婆從不干涉我們夫妻事務,也不會管我。在婆婆面前,我的先生始終維護著我。結婚多年後,我真正覺得委屈難耐的時刻也屈指可數。有重要大事,我們會尊重徵詢公婆的想法,最終則依照先生與我的共識執行。因為家中的每個人都清楚明瞭,真正生活在一起的是夫妻兩人。

儘管,婆婆的佔有慾偶爾還是會出來見客,但隨著時間歷練,婆媳也逐漸找到平衡點。說到底,女人何苦為難女人,我們都用自己的方式深愛同樣一名男子。即便我三不五時還是會向娘家吐苦水,娘親總叮囑我:「盡到媳婦的責任義務,該做的要做,其他的知道個性就好,轉念。」我選修的這門婆媳關係課程,沒有開外掛的妯娌問題,已然相對輕鬆,知足感恩,我持續修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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