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違規高額索賠 法界揭「價目潛規則」
行人與車輛發生碰撞,請求賠償,恐怕不能獅子大開口!法界人士透露「求償價目」潛規則,法官除了參考傷勢,也會評估是否因為這起事故造成失能,但最後的金額,還得乘以「肇責比例」,如果行人占肇責比較高,求償金恐怕不如預期。
記者李潔:「行人違規釀成事故,行人在沒有任何保護措施之下,被強力撞擊,傷勢往往不輕,但也不能因此獅子大開口,其實在求償金額上面,也是有潛規則。」
法界人士透露,手、腳骨折通常可以請求20萬到100萬,眼睛受傷甚至失明,從100萬喊到500萬都有,畢竟造成傷者生活受到影響,但還是要看是否造成失能。
律師林冠宇:「他的價目表,是根據他的傷勢嚴重程度,那這個傷勢嚴重程度,根據所謂的診斷證明書,有沒有說需要在家休養專人照顧,甚至有沒有失能的一個狀況,這些金額會在加上最後失能慰撫金,乘以肇責比例,假設傷者是有70%責任,他只能乘上30%的求償金額。」
之前新北市一名男子沒走斑馬線,從車陣冒出來,與車輛發生碰撞,造成腳踝擦傷,沒想到三天後頸椎、脊髓出問題告上法院,自稱因為這場車禍癱瘓失能,請求醫療費、看護費、勞力減損精神撫慰金,更指控,被告駕駛沒投保強制險,應補償220萬,但法官審理後認定,只有「擦挫傷」與「車禍」直接相關,加上行人本身的肇事比例占七成,
因此最後,只以精神撫慰金100萬的30%,裁定傷者獲賠30萬。
全國汽車駕駛人權益聯盟理事長劉鴻樟:「(行人)這個罰則太輕了,500元基本上是不痛不癢,沒有辦法真正嚇阻到,行人的一個警覺性跟警惕性,我會建議(罰)1萬8千元,其實就是比例原則的問題。」
今年1、2月超過3千件車禍與行人有關,造成62人死亡3千多人受傷,職業駕駛團體建議,除了對行人加強宣導,交通號誌如果能人車分流,或許可以解決都會區人車爭道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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