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姓男子在網路上公然張貼販賣毒品咖啡包,以3千元賣出10包毒品咖啡包,後又將毒品以1200元賣給喬裝買家的員警而被查獲送辦,彰化地方法院認為吳男已是累犯,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他判刑8 年2月。
判決書指出,29歲吳男前年7月在網路以「張姓少年」之名張貼販賣毒品咖啡包,吸引陳女先以1500元向他買5包含有甲基-N,N-二甲基卡西酮等成分的毒品咖啡包,吳男利用台中一家超商將毒品咖啡包寄到桃園市另一家超商,陳女在桃園超商收到貨後,第二次再以1500元向他買5包毒品咖啡包,並一次匯款3千元給吳男。
彰化員警在網路巡邏時發現吳男公開貼文販毒,即喬裝買家向吳以1200元購買毒品咖啡包,並在台中市區逮捕吳男時,吳男趕緊將身上3包愷他命丟掉,警方後又在吳男住處查獲50包毒品咖啡他、安非他命、愷他命等毒品共8包。
法官認為,吳男曾因侵占及毒品案共被判刑6月,並在2020年執行完出監,卻又再犯,為累犯應加重其刑。不過辯護律師認為,吳男販毒數量及金額微薄,應酌減其刑。
法官認為,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3項規定販毒為7年以上有期徒刑,且吳男已為累犯,吳男明知毒品戕害人體身心健康甚鉅,一經染毒,極易成癮,猶不思尋求身心之正當發展,無視政府反毒政策及宣導,竟意圖營利販賣第三級毒品,同時混合二種以上毒品之成分,所為實屬不該,因此仍重判8年2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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