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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哥吉拉大戰金剛》之前 :《金剛》是誰的?電影巨猩的八十年權利戰爭

電影神搜

發布於 2021年01月27日14:06 • 唐澄暐

2017 年電影《金剛:骷髏島》的上映,讓自 1933 年誕生的金剛電影系列,活躍期延續到第八十四年。不過和平均起來兩年一部的《哥吉拉》系列相比,《金剛》的片數實在不怎麼多,甚至也很難真正稱作「系列」。

八十多年來,真正的「金剛」電影加起來不過八部,堪稱十年磨一劍,且實際間隔往往更長。這和《金剛》多年以來相關權利四散的狀態,有著不小關係──

《金剛:骷髏島》劇照。
《金剛:骷髏島》劇照。

《金剛:骷髏島》。

 

電影巨「猩」的電影權利之戰,自此展開──

並非所有怪獸都像哥吉拉那樣,映像版權始終屬於同一家電影公司,然後偶爾授權海外賺錢。許多電影公司無法撐過時間考驗,它們推出的怪獸影星因此被大影業公司或影像檔案庫收購,或者流入公有領域。而金剛的狀況更為複雜:牠的權利在漫長歷史中,接連切割轉賣,以至於到近日,「金剛」有哪些權利進入公有領域,或者為哪間公司所持有,都不是一個很有把握能清楚回答的問題。

1933 年的第一部電影《金剛》是由雷電華電影 (Radio Keith Orpheum Pictures, RKO) 出品,其發想者與導演為梅里安古柏。故事描述電影人丹漢為了拍攝異域奇觀,帶著女演員黛羅踏上骷髏島,卻發現島上住著巨大怪獸「金剛」。丹漢決定把金剛帶回人類世界牟利,金剛卻在展覽中逃脫,挾持黛羅登上帝國大廈,最終墜樓身亡。

1933 年《金剛》電影影片:

今日有如老哏的情節場景,當年卻是各種特效烘托的連環震撼。當時為了宣傳電影,古柏委託德洛斯羅勒斯 (Delos W. Lovelace) 將劇本改寫為小說,並在 1932 年率先出版。這本電影小說對金剛日後的權利歸屬將有不小影響。

《金剛》大賣後,RKO 同年就推出了續作《金剛之子》,描述金剛死亡後,丹漢重回骷髏島,卻發現一隻小號的白化金剛。這部喜劇化的金剛續集表現尚可,但不足以促成下一部作品誕生。

《金剛之子》電影海報。
《金剛之子》電影海報。

1933 年《金剛之子》電影海報。

時間一過就將近三十年,美國歷經大蕭條後,擊敗了軸心國,卻和同樣戰勝的盟國蘇聯形成對立。也就在此時,金剛意外地再度現身,地點卻是不久前才猛烈轟炸過的日本列島。

金剛之所以會來到日本,和當年電影業不甚明確的權利歸屬有關。《金剛》是由 RKO 出品,但古柏始終認為這怪獸是他授權給 RKO 的。同時,當年打造《金剛》驚人特效的威利斯歐布萊恩 (Willis O’Brien),也在發想自己的《金剛對科學怪人》企劃,並企圖尋找合作者。後來歐布萊恩連繫上製作人約翰貝克 (John Beck) 來尋找片廠拍攝,最終與日本的東寶電影公司談成拍攝計畫。1932 年創社、以《哥吉拉》成為全球知名特效大廠的東寶,當時也打算在 30 周年之際讓哥吉拉回歸,因而將貝克手上的企劃改寫為金剛對決哥吉拉。

《金剛對哥吉拉》劇照。
《金剛對哥吉拉》劇照。

《金剛對哥吉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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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 年的《金剛對哥吉拉》創下哥吉拉史上最高的觀影人次紀錄,但歐布萊恩和古柏從頭到尾都被蒙在鼓裡,只有 RKO 從東寶獲取了龐大權利金(也導致東寶沒預算前往預定的斯里蘭卡拍攝)。在這部電影中,1933 年《金剛》的哏概被移至景氣起飛的日本,原本高度不過 5.5 公尺(註 1)的金剛,為了配合哥吉拉一口氣改為 45 公尺,同樣被貪婪人類抓回大都市賣錢,但串連上哥吉拉復活,形成了兩大怪獸的日式摔角秀。

 

東瀛打造的金剛電影們

在東寶與 RKO 的合約中,東寶擁有五年的金剛拍攝權。原本東寶提出的第二部電影企劃,是在南太平洋島嶼迎戰龍蝦怪的《魯賓遜作戰 金剛對埃比拉》,但由於美方不點頭,最終這個劇本只能改由哥吉拉代演,也就是 1966 年的《哥吉拉·伊比拉·摩斯拉 南海大決鬥》。這也說明了為何前一年還在太空對決王者基多拉與 X 星人的哥吉拉,一年後就躲去南洋小島休眠了。

《哥吉拉 埃比拉 魔斯拉 南海的大決鬥》劇照。
《哥吉拉 埃比拉 魔斯拉 南海的大決鬥》劇照。

《哥吉拉·伊比拉·摩斯拉 南海大決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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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在合約到期前拍出的《金剛的逆襲》,以美日合拍的金剛動畫系列為骨幹,描述北極的邪惡組織製造了「機械金剛」挖掘稀有礦物卻屢屢失敗,因此從南洋的蒙多島抓走正牌金剛,將其催眠並奴役牠挖礦。但金剛醒來並逃往日本,組織便派出二代機械金剛追擊。

雖然金剛從 45 公尺縮水成 20 公尺,但也讓微縮建築物放大而更細緻,兩頭金剛在東京鐵塔上的最終對決(也少不了金髮美女被人類救下來的劇情)也因此顯得逼真而刺激。

《金剛的逆襲》劇照。
《金剛的逆襲》劇照。

《金剛的逆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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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方拍攝權到期後,金剛電影又持續近十年的無聲無息,直到 1975 年,將眾多義大利電影推往國際的製作人迪諾德勞倫提斯 (Dino De Laurentiis) 向 RKO 買下金剛拍攝權,再度引發了金剛的權利之爭。

一本《金剛》小說,再度引燃電影版權大戰

與德.勞倫提斯爭奪金剛拍攝權的環球影業,跳出來控告 RKO 違背了雙方先前的口頭承諾。當德勞倫提斯也提出控訴,形成三方戰火時,金剛創造者古柏的兒子也加入戰局,企圖要回父親失去的金剛相關權利。

就在此時,環球發現當年羅勒斯的「金剛小說」著作權過期且未展延,因此「金剛的故事」已經進入公有領域,因此環球主張,若根據「該小說」拍攝金剛,就沒有拍攝權問題。而古柏則主張,「整個金剛的故事與劇情」相關權利,仍屬於創造金剛的父親(並由他所繼承)。

「金剛小說」封面。
「金剛小說」封面。

民國六十六年二月在台印行的金剛小說《大金剛》。

1976 年 11 月 24 日,法官裁決「1932 年的金剛小說以及其續作」確實進入公有領域,環球若不侵犯「RKO 的 1933 年《金剛》電影元素」,就可以自行拍攝金剛電影。然而在同年 12 月 6 日,法官又將「RKO 電影本身」以外的所有「金剛之名稱、角色及故事」,判為古柏所有(但「1932 年的金剛小說」處於公有領域這點依舊不變)。而德勞倫提斯新拍的《金剛》則不受影響,在 12 月 17 日上映。

這部《金剛》把時空改編到 1970 年代,探險家企圖獵取的不再是南洋影像奇觀,而是石油。不過同樣的,他們遇見了 13 公尺高(註 3)的金剛,同樣被帶回紐約的金剛也再次挾持美女逃脫,只是這次登上的是新建的世貿大樓。這次墜地的金剛居然大難不死──德.勞倫提斯製作了《金剛復活》(King Kong Lives, 1986),讓金剛昏迷十年後醒來,但不得不移植人工心臟,還得死命保護牠的伴侶和孩子不受人類危害。

1976 年《金剛》與1986 年《金剛復活》電影海報。
1976 年《金剛》與1986 年《金剛復活》電影海報。

維基百科上 1976 年《金剛》與1986 年《金剛復活》電影海報。

 

版權戰火延燒,就連任天堂也曾遭殃?

從 1975 年的爭端開始,金剛的權利所屬產生了一連串變化。首先,古柏把手上的權利都賣給了環球,只保留了「書籍與刊物發行權」。這讓環球擁有了金剛的絕大部分權利(但不包括 RKO 和德.勞倫提斯那四部「金剛電影」)。但接下來的一場訴訟,很快就讓環球知道,它們並沒有因此「擁有」金剛。

時間來到 1982 年,環球注意到任天堂的遊戲《大金剛》(Donkey Kong)──也就是大金剛抓了公主,對瑪利歐丟木桶那款──在美國市場獲得成功,因此有意認定《大金剛》的情節侵犯了環球的金剛權利。環球藉由提告任天堂的美國合作廠商,並先封住「自己授權的金剛遊戲中,可能有抄襲《大金剛》的遊戲」,準備逼任天堂支付權利金。

《大金剛》遊戲影片:

然而,任天堂的委任律師在研究過去的金剛權利糾紛後,認定環球無法主張自己擁有金剛。原本以為任天堂會前來投降的環球,反而被任天堂告知,他們認為環球無力威脅他們就範,於是環球在 1982 年 6 月 29 日正式提告任天堂。

環球除了主張《大金剛》情節侵犯環球權利,也主張遊戲「大金剛」會與電影「金剛」混淆。但任天堂的代表律師先是舉出大金剛與金剛的明顯差異,接著又抓住當年環球提告 RKO 時主張的「金剛劇情已在公有領域範圍」,來質疑環球對金剛的所有權。

任天堂《大金剛》電玩機台的宣傳單正反面。
任天堂《大金剛》電玩機台的宣傳單正反面。

任天堂《大金剛》電玩機台的宣傳單正反面。

結果地區法院法官判定:環球並不擁有金剛,一般人也不太可能搞混遊戲大金剛與電影金剛,而環球自己授權的金剛遊戲反而侵犯了《大金剛》權利。法官也斥責環球,明明已從過往訴訟得知自己不擁有金剛的圖像權利,卻在對自己有利時斷稱有權收取權利金。其後環球又在第二巡迴上訴法院上訴,提出兩者容易混淆的證據,但仍未被採信。這時任天堂反過來向環球提出告訴,法官除了判定環球必須支付 180 萬美元賠償任天堂的訴訟成本與損失外,也在判決中譴責了環球濫用司法程序、利用法庭牟利的行為。

這一連串官司的勝利,奠定了任天堂進軍美國市場的基礎,也進一步確立了金剛的權利歸屬。

 

橫亙數十載的「權利遊戲」,獎落……華納!?

1933 年《金剛》及《金剛之子》的權利屬於 RKO,隨著一連串收購與併購,如今由華納所擁有。1976 年的《金剛》與 1986 年的《金剛復活》屬於迪諾.德.勞倫提斯,最終進了通道影業 (StudioCanal) 的片庫。古柏的公司保留了書籍與刊物發行權,至今仍持續授權發行金剛的小說、漫畫,甚至參與金剛音樂劇。另一方面,1962 年的《金剛對哥吉拉》和 1967 年的《金剛的逆襲》屬於東寶,據說 1990 年代哥吉拉復活時,東寶一度想讓金剛重回戰場,但在考量版權問題後,放棄了這個計畫。

環球獲得的,則是上述以外的金剛權利,並終於在 2005 年推出了它們自己的《金剛》──也就是多數現代觀眾較為熟悉的彼得傑克森版《金剛》。這隻造型最接近真實大猩猩的 7.6 公尺金剛,在頂尖電影特效的幫助下,重回 1933 年的紐約,並奪下三座奧斯卡金像獎與 5 億美元的全球票房。

2005 年環球影業推出的《金剛》電影。
2005 年環球影業推出的《金剛》電影。

2005 年環球影業推出的《金剛》電影。

那麼為何 2017 年上映的《金剛:骷髏島》,卻又變成了華納發行呢?這就牽涉到金剛最新的一次權利轉移(是的,即便沒聽說有什麼法律糾紛,這件事居然還是發生了,只能說不愧是金剛⋯⋯)。原本長期與華納合作並拍出《哥吉拉》的傳奇影業,在 2014 年轉而與環球長期合作,也因此啟動了全新金剛電影的計畫;已確定拍攝續集的《哥吉拉》系列不受影響,仍維持與華納合作。

結果在 2015 年,傳奇不僅公布了新片名《金剛:骷髏島》,還宣布此一金剛電影將與哥吉拉系列合併為「怪獸宇宙」,並預計於 2020 年推出哥吉拉與金剛的對決;整個《金剛:骷髏島》企劃也因此從環球移到了華納,以方便電影內外的各種合併(歷經數度延期加上 COVID-19 疫情打亂檔期,《哥吉拉大戰金剛》最終將在 2021 年 3 月 26 日起於 HBO Max 和全球部分院線同步上映)。

《哥吉拉大戰金剛》劇照。
《哥吉拉大戰金剛》劇照。

《哥吉拉大戰金剛》。

至於這樣的大轉移是以什麼樣的條件來達成,目前仍無法得知。只能說,即便八十多年過去,金剛的權利所屬,依舊擺脫不了撲朔迷離的傳統。

註:

為配合電影效果,片中的金剛大小按比例可得出 5.5 到 18.3 公尺不等的高度。 為配合電影效果,片中的金剛大小大約有 13 到 17 公尺不等的高度。

原文轉載自:zazu 雑‧誌、資料來源:維基百科、《怪獸大師圓谷英二:發現日本特攝電影黃金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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