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注意!育嬰留停權益愛顧 勞保僱主負擔改政府補助
【生活中心/台北報導】母親節即將到來,勞保局提醒育兒父母在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仍可繼續參加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並可持續累積保險年資。勞工育嬰續保期間,原由雇主負擔之70%保險費,不須繳納,由政府補助;被保險人應負擔之20%保險費,可依其意願選擇遞延3年繳納。
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受僱滿6個月以上,撫育3歲以下子女,並經雇主同意育嬰留職停薪的勞工,即可依規定繼續參加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
投保單位只要填具「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續保申請書」即可同時為員工申請津貼及續保。除了紙本申報以外,「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亦可線上申報育嬰續保。
根據統計資料顯示,111年申請育嬰續保人數為8.7萬人,較110年度(7.9萬人)成長約8千人,其中男性申請比率由19.74%成長至24.66%,顯示我國隨著性別平權觀念推廣,養育分工觀念已逐漸改變,更多父母選擇共同分擔子女照顧責任,並透過申請育嬰續保,讓保障延續育兒更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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