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傳媒彰化新聞)【記者陳雅芳/彰化報導】重拳出擊!為加強道路交通秩序,彰化監理站與警方今(28)日進行針對微型電動二輪車的專案查緝,此次查緝專案針對熱點區域及特定時段進行,成功攔查到數輛未掛牌的微型電動二輪車,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條之1對車主進行處罰,隨即將車輛移置保管。
彰化監理站與警方聯手進行微型電動二輪車專案查緝,查獲多輛未掛牌的微型電動二輪車。(記者陳雅芳攝)
自113年11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上路必須掛牌並投保強制險,未領牌上路者將面臨罰款處罰。彰化縣監理站自去年12月起,與縣警局及其他單位共同加強查緝工作,截至目前,共查獲403起未領牌上路案件,並依法對違規車主處以1,200元至3,600元的罰款,並將車輛移置保管。
彰化監理站站長黃建興表示,對於未依法領取車牌的微型電動二輪車,依照相關法規,車主將面臨處罰。若車輛已通過型式審驗,將當場移置保管;若未經型式審驗合格,車輛將依法沒入。
彰化監理站與警方聯手進行微型電動二輪車專案查緝,查獲多輛未掛牌的微型電動二輪車。(記者陳雅芳攝)
監理站再次呼籲,尚未領牌的車主應儘速前往公路監理機關辦理合格檢驗,領取車牌後方可合法上路。車主切勿心存僥倖,若再次違規,將處以1,200元至3,600元不等的罰款,並將車輛移置保管。欲查詢微型電動二輪車相關問題的車主,亦可透過監理服務網查詢專區了解更多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