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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戀上人夫同事「房間付錢了嗎?」 小三辯只是曖昧上訴被打臉

ETtoday新聞雲

更新於 03月26日00:46 • 發布於 03月26日00:12

記者黃翊婷/台北報導

北部一名女子小美(化名)與已婚同事阿輝(化名)發生不正當交往關係,兩人不僅互傳「妳可以讓我抱抱」、「房間已經付錢了嗎」、「我一定會跟她離婚,讓我們對彼此有個名分」,還在婚外情曝光之後,打算繼續交往,因而被正宮提告求償50萬元。小美一審被判應賠償正宮15萬元,她提出上訴並主張那些對話只是曖昧對話而已,並無相關實證,但沒有獲得二審法官採信,日前被裁定駁回,全案確定。

正宮在判決書中主張,阿輝與小美是同事,小美明知阿輝已婚,兩人仍長期發展不正常的男女關係,他們甚至在2023年7月間互傳訊息,內容包含「我老婆已經發現了」、「妳可以讓我抱抱」、「房間已經付錢了嗎」、「我一定會跟她離婚,讓我們對彼此有個名分」等等,可見他們在婚外情的事情曝光之後,不僅沒有想要補救,反而還想繼續交往下去,最終導致她的家庭破碎,憤而決定對小美提告求償50萬元。

小美一審被判處應賠償正宮15萬元,她提出上訴並主張,那些LINE訊息內容只是曖昧對話,無法證明她與阿輝確實發生過親密行為,況且正宮早已與阿輝達成和解、獲得賠償,賠償金額超過本案請求的數額,也就是說,正宮的損害已經獲得清償,她應當不必再負起賠償之責。

不過,二審法官認為,小美和阿輝的對話顯然不是普通朋友之間互動可能發生的情節,兩人的相處模式宛如情侶,對話內容不乏有共同在外過夜的計畫,例如「妳房間已經付錢了嗎?如果付了我再給妳,畢竟是我的原因沒辦法去陪妳」,由對話內容可推知兩人之間的交往行為已經踰矩,確實侵害到正宮的配偶關係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

法官表示,一審已經考量到雙方的身分、地位、經濟狀況及其他各種因素,判處賠償15萬元尚屬公允;至於小美主張「正宮的損害已經獲得清償」的部分,夫妻倆在離婚協議中並無明確提及此事,因此不採信這部分的說詞,最終裁定駁回,全案確定,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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