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詐欺累犯連法官都騙!月薪4萬誆賠被害人每月13萬 遭加碼重判

壹蘋新聞網

發布於 2024年05月04日16:05
詐欺累犯張男求法官輕判。AI生成示意圖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某詐騙集團以「投資股票穩賺」話術,誆騙3民眾共310萬元,有多次詐騙前科的車手張男被逮,法院一審考量他與2名被害人達成和解,承諾每月賠償各5萬、8萬元,依詐欺取財3罪輕判2年2月徒刑,上訴高等法院後,法官問羈押中的張男是否真能每月賠出13萬元,他說原本做餐飲工作,月薪約4萬,若讓他交保,會「身兼數職」努力賺錢,但合議庭認為張男為求輕判而唬爛法官,加碼改判他3年徒刑,並裁定繼續羈押。

此案一審去年審理時,張男請求交保,法官問他交保能力如何,也就是能拿出多少保釋金,張男說:「大約1萬5至2萬元。」他表示自己高職學歷,之前從事餐飲,每月收入4至5萬元,無須扶養家人。」但法官不准他交保,不過,張男承諾2名被害人,每月賠償2人各5萬元、8萬元,第一期款項於今年3月10日給付,一審審酌張男已與2名被害人達成和解,去年11月輕判他2年2月徒刑。

上訴高院後,法官問張男如何賠償每月13萬元,他說:「我答應要賠償的時候就想過了,我可以去身兼數職來賠償他們。」法官又問張男,他答應的和解條件和收入差距過大,是否是為了減刑才和解,張男說:「母親需要扶養,我當初的工作是在台北港做人力搬運,月薪3萬1,但是我母親是做餐廳的,餐廳那邊的薪水比較高,我可以兩邊都工作,我當初也有想,就算1、2個月突然賠不出來,也可以去跟被害人協調下個月再多還一點。」

高院認為他先前在一審時供稱:「從事餐飲,每月收入4至5萬元,無須扶養家人。」到了高院卻改口:「母親需要扶養,之前在港口工作,月收入約3萬1000元。」可見他對於原來從事的職業、是否需要扶養親屬等事項,前後供述不一,縱使他可以如願兼職餐飲、港口工作,月收入也不超過8萬元。

因此高院認定張男資力不佳,為了獲得減輕刑罰,於一審調解程序時,輕易許諾自己無法履行的賠償金額,此外,一名被害人具狀向高院表示,張男承諾今年3月賠償第一期款項,但根本沒履行,「讓我感到遭受二次詐騙,張男無誠意悔改,想假借調解取得從輕量刑」。因此高院加碼改判張男3年徒刑,可上訴,並裁定他繼續羈押。

此案高院合議庭審判長是廖建瑜,承審法官林孟皇,陪席法官林呈樵。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2億醫材成廢鐵1/友信行控美商「收割式掠奪」 10年拓荒泡湯

鏡週刊
02

大甲鎮瀾宮抽國運籤!解籤師曝「撥亂反正」卓榮泰:不要亂就不用撥

台視
03

8旬嬤深夜枯坐路邊!警暖心陪伴她終吐心聲 1句「太孤單」惹鼻酸

CTWANT
04

女兒想吃…他偷摘竊走價值1萬2草莓 草莓園主人急報警「剛噴藥有毒」

聯合新聞網
05

一家四口環島天人永隔 中橫公路母「犁田」摔溝亡

華視新聞
06

記兩大過!台東績優上士被抓包 偷玩「這個」爽贏五萬

TVBS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21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