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宣告強制工作違憲!法務部今天立即釋放9人
大法官今作出釋字第812號解釋,認為刑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竊盜犯贓物犯保安處分條例「強制工作」規定,違反比例原則,不符憲法保障人身自由意旨,宣告違憲,相關條文即日起失效。法務部將進行修法,並交由高檢署轉各地檢署、矯正署處理相關受處分人的執行。
法務部指出,針對大法官大法官釋憲結果,法務部基於權力分立原則表示尊重,並依釋憲意旨即刻啟動因應措施,包括就強制工作違憲部分,研議修正相關刑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竊盜犯贓物犯保安處分條例修法作業。
另外,法務部也請台灣高等檢察署轉知各地方檢察署及矯正署,就已執行強制工作的受處分人停止執行,若有其他刑期待執行者,轉接執行其他刑期,在轉移到監所前,折抵刑期日數;其餘無其他刑期待執行者,今日立即釋放,保障受處分人的權益。
據悉,目前強制工作受處分人共有260名,其中泰源技訓所有257名,占98.8%(刑前245名、刑後12名)、高雄女監有3名,占1.2%(刑前3名、刑後0名)。
法務部指出,泰源執行刑後強制工作者共12人,其中以組織犯罪條例宣告者3名、以刑法宣告者9名(其中3名尚有另案待執行);初步了解,會辦理釋放這9人,其餘都有另案會換發指揮書接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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